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业务学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哈铁检察机关检察长会议精神,优化检务管理,不断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打造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精品工程”,2020年4月10日,哈尔滨铁检院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开展《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业务学习。


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业务学习


会议分为两个阶段,当日上午学习关于刑事检察工作的评价指标,当日下午学习关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评价指标。哈院综合业务部负责人从《评价指标》的重要意义、概况介绍、主要内容、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四个方面,对《评价指标》中的51组87项指标,逐项进行了详细解读。

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业务学习


哈院班子成员,综合业务部全体干警,办公室负责检务督察工作的干警,政治部负责干部考核、检察宣传工作的干警全天参加学习。哈院第一、第二、第三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上午学习,第四、第五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下午学习。

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业务学习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成毅强调,《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是检察机关首次针对案件质量研制的评价指标,对于加强检察业务管理,促进、提高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高度重视《评价指标》学习应用。要切实增强学习评价指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院各部门在本次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继续深入学习实践,准确理解指标的涵义和要求,真正把理念更新与具体办案统一起来,努力达到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求极致、过得硬”的检察工作标准。
二是精心组织《评价指标》贯彻实施。综合业务部要积极发挥枢纽作用和数据优势,牵头推进,协助业务部门理解运用评价指标,更加有力、有效推动指标落地。要适时制定哈院实施细则,提升指标运用的综合性、灵活性。要注重发挥个案质量评查在指标运用过程中的作用,通过个案质量评查排除评价指标中的干扰因素,修正指标数据,保证指标评价的客观真实。
三是严格执行《评价指标》标准规范

。要将评价指标作为案件办理的“风向标”和“指挥棒”,细化指标运用措施,夯实业务数据基础。业务部门是评价指标应用的主体,全院各部门之间要立足职能加强合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对指标评价结果的分析研判,了解掌握办案工作的现状、态势、特点、规律,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剖析,补短板、强弱项,促进整体办案质效提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