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支持起訴索賠案圓滿解決

本報訊(通訊員葛東昇 許靖)“這官司打得辛苦啊,幸虧檢察機關幫忙,不然我們都不知道告誰,也不可能拿到這筆賠償金!”2019年12月27日,拿到調解賠償款的季某說。

從2010年起,季某等11人陸續來到江蘇省靖江市區的一家服裝商場工作,入職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單位也未給他們繳納社會保險。2019年3月,服裝商場因經營不善倒閉,季某等11人失業,依法應享有的經濟補償金和養老保險損失賠償也沒了著落。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季某等人準備提起訴訟。可是究竟要告誰,站在法院立案大廳的季某等人被問得一臉茫然。原來季某等人工作的服裝商場是一棟五層樓房,2012年以前,掛牌為“某百貨公司”,2012年以後,又重新改了名稱,但是這兩個名稱,均非登記的經營主體,不能作為被告。之後,季某等人想到通過經營地址調取登記商戶來確定,結果讓季某等人更加無助。工商信息反映,在服裝商場的同一地址上,竟然登記註冊了十多家商戶,誰也不能確定哪一個才是真正的老闆。就這樣,季某等人在工商、法院等部門來來回回跑了幾次,始終弄不清究竟該告誰。

在季某等人一籌莫展的時候,有人告訴他們檢察機關可支持勞動者起訴,可以到靖江市檢察院試一試。於是他們來到檢察院遞交了支持起訴申請書。

因該案涉及多數職工切身利益,靖江市檢察院受理後,立即成立專門辦案小組,啟動調查程序,一是到工商部門調取服裝商場地址上所有商戶的工商登記內檔,結合工人反映的老闆為江陰人的零星線索,逐一核查,把被告範圍限定在永源、永貿、永嘉等三家服裝店;二是到銀行調取三家單位的賬戶流水,再結合季某等人的銀行賬戶進賬情況,發現永源服裝店自2012年起一直在為季某等人發放工資;三是結合之前調取的書證,進一步詢問服裝店樓管和進貨員,最終確定季某等人實際的工作單位為永源服裝店。然而,永源服裝店在2019年4月就被註銷了,其也不能作為起訴時的被告,因其繫個體工商戶,根據法律規定,經營者戴某可以作為被告。為保障起訴後程序能正常進行,檢察官又到江陰調取了戴某的身份信息及財產狀況。

固定了一系列證據之後,2019年9月,靖江市檢察院依法向法院發出支持起訴意見書,提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永源服裝店因停止營業而與季某等人終止勞動合同關係,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且長期未繳納社會保險,導致數名職工已經無法自行補繳,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接到檢察機關的支持起訴意見書後,法院當即受理該案,並迅速進入審理環節。戴某提出自己因經營失利後,經濟狀況也不寬裕,2019年12月12日,法院主持當事人雙方進行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戴某一次性向季某等11人支付各項費用4.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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