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溪縣:三個“應盡”,實現社保扶貧三個“百分百”

今年以來,績溪縣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紮實推進社保扶貧工程,做到“應保盡保、應代盡代、應發盡發”。

政策再抓實。主動落實貧困人口城鄉居保代繳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等特殊困難群體,由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的標準代繳城鄉居保保險費,並落實相應的繳費補貼。同時,不斷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標準,自2020年1月1日起,對全縣65週歲以上領取待遇人員每人每月增發高齡基礎養老金,對長期繳費且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城鄉居民增發繳費年限基礎養老金。

信息細核查。強化和民政、扶貧、殘聯、衛生等部門聯動,建立全縣貧困人口參保信息數據庫,每半月比對一次數據,定期交互、動態管理,確保底數清、數據準、情況明。利用疫情期間貧困勞動力未外出務工有利時機,發揮扶貧工作隊、社保協辦員的作用,逐村、逐戶、逐人再核查存疑或不完整的信息,準確定位符合參保條件的貧困人口,完善縣鄉村“三級臺賬”,確保不錯、不重、不漏。

服務更主動。年初第一時間完成信息維護,每月首日彙總新增人員名單,月提示、月辦結,充分發揮鄉鎮社保所、村協辦員作用,幫助符合辦理政策的貧困人口收集資料、代理代辦,讓工作人員“多行動”,讓群眾“少跑路”,提高便民服務水平。突出農商行、郵儲等合作銀行網點作用,做到參保繳費、待遇領取、信息查詢不出鎮,實現服務方式“零距離”,服務內容“零差錯”,服務態度“零投訴”。

據瞭解,截止3月底,績溪縣符合城鄉居保條件的貧困人員正常參保6004人,實際代繳2900人,領取待遇3104人,實現符合城鄉居保條件的貧困人口參保登記率、代繳率和待遇發放率三個“百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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