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市“3345”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助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平涼市積極適應新時期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新形勢,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有效整合基層資源,建立“三網聯通、三調聯動、四體融合、五措並舉”為主要內容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努力在推進基層系統治理方面主動作為發揮作用。

——“三網聯通”,矛盾糾紛第一時間排查化解。把司法行政系統遍佈城鄉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公共法律服務網絡主動與社會治安防控網絡“三網”聯通,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微信群,由村(社區)綜治網格員、治安戶長、樓棟院落長和人民調解員將瞭解掌握的矛盾糾紛信息以文字、圖片或視頻形式隨時上傳,以便第一時間掌握矛盾糾紛動態,第一時間進行化解。莊浪縣城市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推行四級網格化管理模式,做到網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在格上、事在格中,實現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人員、責任、服務全覆蓋。

——“三調聯動”,健全完善協同高效的工作機制。建立矛盾糾紛協同會商機制和分流交辦機制,對村(社區)未能化解的矛盾糾紛,以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為主體,堅持每天對各類矛盾糾紛進行研判會商,分流交辦,綜合採取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和仲裁、公證、行政複議、法律援助等措施,對各類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鎮(街),矛盾不上交”。崆峒區道路交通事故調委會綜合運用調解、保險理賠、評估定損、司法鑑定、司法確認等方法,做到了“一條龍”受理、“一站式”服務、“一攬子”解決矛盾糾紛,道路交通事故糾紛調處成功率、案件履行率均達到98 %以上。

——“四體融合”,積極探索市域社會治理新模式。一是工作融合。把人民調解工作與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有機融合,在各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室)設置人民調解窗口,選派值班律師、專兼職調解員全天“坐診”,在提供法律服務中化解矛盾糾紛。目前,全市共聘請314名專職人民調解員在各級法律服務中心(站、室)日常值班,253名“一村一法律顧問”通過定期值班、現場諮詢、法律服務微信群交流等方式,參與調處各類矛盾糾紛 436件。二是力量融合。把人民調解隊伍與基層治安防控隊伍有機融合,將駐村幹部、基層綜治網格員、治安戶長等納入村(社區)人民調解員隊伍,定時定點對轄區內矛盾糾紛開展日常排查,第一時間掌握有關信息;把人民調解員、值班律師納入綜治信息員隊伍,及時把矛盾糾紛調處過程中掌握的影響治安穩定方面苗頭性、傾向性信息報告綜治中心,實現了信息互通、優勢互補、力量倍增。目前,全市6486名人民調解員隊伍中,有駐村幹部1325名,綜治網格員1654名,治安戶長1379名,一線綜治力量佔到人民調解員隊伍總數的67%。三是機構融合。把基層司法所與鄉鎮(街道)綜治機構有機融合,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綜治協調,主動接受鄉鎮黨委領導,由鄉鎮黨委副書記統管綜治、維穩、信訪、公安、法庭、民政、社會保障、司法行政等力量,通過“整合資源、整體聯動”,實現信息互通、優勢互補、工作聯動、矛盾聯調。華亭西華司法所針對所在地徵地拆遷等涉眾矛盾糾紛多、矛盾調處難度大的實際,提議鎮黨委以司法所為主體成立了綜治工作組,集中鄉鎮綜治維穩力量,專門負責矛盾糾紛化解、綜治維穩、信訪、法律服務、特殊人群管控等職能,形成有效工作合力,近三年,共化解各類矛盾糾紛630件,信訪總量同比下降23%。四是陣地融合。把人民調解組織辦公陣地與各級信訪接待場所有機融合,在市、縣(市區)信訪接待大廳設置矛盾糾紛調解窗口,在各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室)設置信訪窗口,選派律師、人民調解員日常值班,組建律師、專兼職調解專家人才庫,隨時待命,按需抽調,做到能用調解手段化解的信訪事項通過人民調解方式及時化解。通過“四體融合”,有效整合了基層資源,形成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探索創新了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的新模式。

—— “五措並舉”,努力提高基層工作水平。一是加強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全市鄉鎮(街道)和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實現全覆蓋,其中建立村(居)人民調解委員會1518個,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111個,建立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31個,建成個人調解室31個,律師調解工作室12個,基本做到了調解組織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二是加強專兼職調解員隊伍建設。堅持推選和聘任、專職與兼職相結合,通過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公益性崗位聘任等方式,不斷擴充專兼職調解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調解員6486人,其中村(居)人民調解員5641人,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員546人,專職調解員314人。三是加強經費保障。積極爭取各級政府每年落實人民調解“三項經費”150多萬元,制定出臺《關於加強和規範司法所及人民調解員隊伍管理、經費保障問題的意見》,建立人民調解辦案補貼制度,實施“以案定補”“以獎代補”,充分調動調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四是加強責任考核。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納入民生工程、平安建設、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政法工作的年度考核指標,從組織建設、隊伍建設、業務開展、經費保障等方面,制定了量化考評指標和建成標準,促進工作落實。五是加強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互聯網、智能終端等信息技術,積極運用人民調解信息系統和智能移動調解系統,開展在線調解、視頻調解,滿足人民群眾對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糾紛的新要求。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推動實現信息互通、數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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