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勁夫“家暴”背後的思考

蔣勁夫“家暴”背後的思考

2019.12.6

文:南坡小生

最近一段時間,蔣勁夫又因為家暴被各路女粉在微博b站給錘。

剛開始看到這個新聞時,我是不太感興趣的,直至後來,我無意間刷到了一個蔣勁夫委託的律師發的律師函,就在下面支持了發了點律師的話,因為我也是看蔣勁夫的軒轅劍過來的,算是路人粉。

目前的形式是現在很多人直接給蔣勁夫判刑了,扣上了家暴的帽子。當我問及某某跟風的女粉為什麼那麼確定蔣勁夫家暴時,她直接謾罵人身攻擊我,說我在給一個家暴慣犯洗地。首先在這裡大家得理清一個事實,蔣勁夫家暴日本女友確有其事,但那個烏拉圭女友說的未必就是真的。

1.烏拉圭女友(下文暫且稱她為烏拉)當時發的是圖片而且是中文,幾張信用卡被剪碎,然後電腦被摔,單單這些並不能作為直接實質性證據

2·烏拉發文被蔣家暴,在醫院療養三個月,可在療養期間,她在ins還發了自己去遊樂場玩的照片

3·烏拉說蔣勁夫打了她的四肢,就沒打臉,所以不敢拍照,如果真的被蔣勁夫家暴了,為什麼拿出的不是驗傷報告而是療養院的記錄?況且四肢被打怎麼會不好意思拍照呢,又不是私密部位。

綜合以上三條,蔣勁夫家暴是一個沒有實質性證據支撐的輿論,蔣有沒有家暴還得等法院來判決。

關於慣犯一說,這個更是荒謬,西方神話中亞當的兒子 該隱cain因為殺了自己的弟弟亞伯,被上帝罰去了邊疆,該隱不願意去,說趴被其他人錘,於是上帝給該隱文了一個的標誌,並說,這個標誌代表你已經被我懲罰過了,誰要是敢在錘你,我會七倍還回他。西方人對待有犯罪記錄的人稍微友好些,因為他們覺得一個人犯罪了,法律已經懲罰過他了,他們可以在道德上譴責他私企可以不僱傭他,但他在社會上,依然和有和其他普通人一樣合法的權力還可以為政府工作(當公職人員),待遇也一樣的。但在我國比較苛刻,我們這不僅會人格上歧視他道德上譴責他,甚至考公務員,以及子女上大學之類的都會有影響。蔣勁夫生在這樣子的輿論裡,也是一個弱勢,是比較吃虧的。

更有甚者要蔣勁夫自己證明自己沒有家暴

這個是最可笑的,本質上這個屬於無罪推定,你要指證蔣勁夫家暴就得自己拿出實質性的直接證據去證明,而不是要蔣勁夫拿出自己無罪的實質性證據,就好比一個女生要指控一個人強姦,那她就得拿出有效的直接實質性證據來指控一個人強姦,而不是讓那個男的自證清白。如果無罪推定是成立的有效的,那一個女的可以同時指證幾十個上百個人強姦,我敢說沒一個男的可以拿出證據自證清白,除非是那個女的不小心指證了一個太監,那個太監就可以自證清白。現在法院也是不承認無罪推定的。

蔣勁夫家暴目前無法確定,反對家暴的同時別忘記了前段時間因為網絡暴力自殺的韓國女星,不明辨是非,直接跑人蔣勁夫微博下罵人家暴,這樣子的網絡暴力比家暴好不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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