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委第一巡察组对焦村镇上岭村党支部开展巡察“回头看”——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自2020年4月13日开始对焦村镇上岭村党支部开展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上岭村“两委”班子成员。

二、巡察内容

重点查找和发现贫困村落实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及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落实国家扶贫政策、年度扶贫计划制定及落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推进产业扶贫、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上级职能部门履职、扶贫工作队和帮扶干部尽责、落实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是否存在扶贫领域腐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巡察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举报电话:15375590447

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信访接待窗口:焦村镇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4.巡察举报信箱:共设置3个,具体位置:①焦村镇政府办公楼一楼通道北侧;②焦村镇上岭村村委院门口北侧;③焦村镇上岭村十八姓路口小店大门右侧。

2.举报电话: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受理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17日。

根据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黄山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0年4月13日

(撰稿人:叶文君 审核人:汪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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