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關於做好全市 2020年春季學期初三等年級返校復學工作的通知

焦作:關於做好全市 2020年春季學期初三等年級返校復學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全市 2020年春季學期初三等年級

返校復學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教育系統工作專班辦公室,局直屬各學校:

根據省疫情防控指揮部教育系統工作專班辦公室《關於做好各級各類學校 2020 年春季學期返校復學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專辦〔2020〕15 號)要求,經請示市委、市政府、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並報省疫情防控指揮部教育系統工作專班辦公室備案,現就做好全市初三等年級返校復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開學時間安排

(一)全市各學校實行分學段、分年級、分批次有序開學。

(二)全市初中三年級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年級有對口升學任務的學生,於 4 月 20 日統一返校復學,其他年級返校復學時間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另行確定,各學校不得擅自提前復學。

(三)復學前,各學校線上教學工作按有關要求繼續開展;復學後,對不能或不願返校的學生要繼續實行網上教學。

(四)本地中小學、幼兒園全面返校復學前,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開展任何線下培訓活動;全面返校復學後,經本地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培訓機構方可開展線下培訓業務。

二、有關工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主要負責人是校園疫情防控和返校復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堅守崗位、靠前指揮,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各學校要按照省教育廳“九個到位”和我市開學條件標準要求,“一校一策”制定復學方案和應急預案,安排專人、專崗、專職負責疫情防控工作,把防控措施細化到每一個環節,落實到每一名師生員工,紮實做好復學前後各項防控工作。

(二)全面開展排查。復學前,各學校要認真對照《焦作市開學條件全面排查工作標準》,逐條逐項進行自查;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所轄學校進行逐校驗收復查,達不到復學條件的限時整改,整改到位、驗收合格才能開學。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教育系統工作專班辦公室將安排督導檢查組,對全市返校復學準備情況進行抽查。

(三)嚴格校園管理。各學校必須精準掌握所有返校師生員工開學前至少 14 天的身體健康狀況,嚴禁有發熱、乾咳等症狀的師生員工返校。復學後,所有師生員工實行家校“點對點”閉環管理,教職工上下班、學生上下學,儘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實行校內小單元網格化管理,加強教室、餐廳、宿舍等重點區域的管理,堅決避免人員聚集。要引導師生做好個人防護,規範佩戴口罩,不參加聚會、聚餐,不到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和空氣流動性差的地方活動。無關人員和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確因工作需要進入校園的,必須嚴格按程序進行審批。

(四)強化宣傳教育。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要認真組織好“開學第一課”,通過電子顯示屏、宣傳櫥窗、校園網、校園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普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識和春季傳染病防控知識,開展師生防疫技能培訓,切實增強師生防護意識和能力,築牢校園疫情防控堅固防線。

各縣(市)區、局直屬有關學校的返校復學工作方案、復學條件自查情況,於 4 月 14 日前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教育系統工作專班辦公室(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教育系統工作專班辦公室

2020 年 4 月 11 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