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8日,我局接到受害人報警稱:其本人被他人敲詐勒索17000元,請求查處。接到報警後,我局刑偵大隊迅速對案件開展偵查。通過對受害人資金流分析研判,迅速確定、抓獲犯罪嫌疑人。
經查:2020年4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22歲)夥同吳某某(男,未成年)、郭某某(男,21歲),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目的,將受害人楊某某(在校學生)發展為“小弟”聲稱為其提供“保護”。同時,王某某利用微信加受害人好友,謊稱自己名為“袁傑”,通過微信辱罵、挑釁受害人,引誘受害人找其“老大”王某某為自己報仇。隨後,犯罪嫌疑人謊稱已為受害人“出頭”,將“袁傑”打傷住院,需要賠償醫藥費6萬元。3名犯罪嫌疑人虛構事實敲詐受害人支付“醫藥費”,期間對受害人辱罵、威脅,迫使受害人偷用家長手機,通過微信轉賬累計向犯罪嫌疑人支付17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郭某某已被德令哈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民警提示
家長要加強子女安全意識教育,並經常溝通,及時發現子女在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問題,一旦遇到此類情況,及時向公安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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