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第一文字狱大案——庄氏史狱

一部史书的编修,竟引出一场骇人听闻的血腥大狱,不仅修史者本人被剖棺籍家,参与修订者也难以幸免,甚至刊刻的工匠、卖书的商人也被无辜牵连,丧失性命。究竟修史何罪?究竟史书内容有何违碍?案情本身的进展扑朔迷离,涉案人员的最终结局也匪夷所思。发生在清初的文字狱大案——庄氏史狱,笼罩着浓重的疑云。

清朝第一文字狱大案——庄氏史狱

我们的故事开始于清朝初年那一段动荡的年代。当时,来自山海关外黑土地上的满洲人已经来到北京,建立了对整个中国的统治。尽管在清朝入关后的第一个皇帝顺治时期,被赶到南方的明朝皇室的后裔们还力图恢复朱家的江山,一些尽忠于明朝的大臣和百姓也在拼死抵抗,也曾搞得所向无敌的满洲骑兵们焦头烂额,甚至连最高统治者顺治皇帝也一度萌发了退回东北老家去的想法,但是,到了这个故事发生的年代,汉人所建立的明王朝,虽然经过几许挣扎,却已无可挽回了。

对于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汉族士大夫们来说,他们虽然没有办法阻止满洲人的铁骑,挽救大明的统治,却能利用手中的一支笔为明朝保留它的历史,同时也借此寄托自己对故国的哀思。

庄廷鑨的《明史辑略》一书,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编修的。

其实这部《明史辑略》,虽然署庄廷鑨的名字,也由他出钱编修并刊刻,但其最早、最重要也最庞大的一部分资料,却是来源于明朝一个大学士朱国祯的著作——《明书》。朱国祯系浙江人,是明朝万历年间的进士,到天启年间,已经做到了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是相当于宰相的高级官员。但他晚年的仕途却很不顺利,被奸党李蕃所弹劾,只好称病辞官,回乡居住。他仿照司马迁《史记》和明朝以前二十一部史书的体裁,编写了一部记录明朝历史的史书——《明书》,里面不仅记录了历史事实,还有他自己以“朱史氏”为名所发的一些议论的文字。遗憾的是,没有等到这部著作出版,他就去世了。朱国祯死后,朱家的境况

渐渐不如以往,由于贫穷,他的后人把这部《明书》的书稿以一千两白银的价格卖给了同乡庄允城的长子庄廷鑨。

庄廷鑨,字子襄,湖州乌程(今浙江省吴兴县)人。他的父亲庄允城,字君维,是当地的一个富户,很有些钱财。庄廷鑨少年时代就很有才华,却不幸是个盲人。他听说先秦时期有一个大史学家左丘以一个盲人的身份写了一部名垂千古的历史著作——《国语》,于是自称“瞽史”,想仿效先贤发愤著书,也写一部流传后世的史书。

就在这个时候,他的同乡,朱国祯的后人正在出售先祖《明书》的书稿,虽然价格很贵,庄允城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随后,他以这本书中所记载的时代史实和朱国祯抄录的当时的一些资料,同时参考本地一些老学者所编撰的《明末启祯遗事》等史料,招揽宾客,编纂新的记载明朝历史的史书,编成后,取名为《明史辑略》,一共一百多卷。

庄廷鑨为这部史书投入了很大的心血,就在书编成之后,他邀请本地的知名学者、明朝崇祯年间的进士李令皙为此书作序。为了扩大影响,他还邀请了当地的一些名人参与修订此书,并将他们的名字一一列在书的前面。经过这一番准备,顺治十七年(1660)的冬天,《明史辑略》正式刊刻出售。但庄廷鑨本人并没能看到这部书全部刊刻出来就去世了。他虽然没有后嗣来继承自己的遗愿,但这部书由于他父亲庄允城的继续出资,得以刊刻完成。

清朝第一文字狱大案——庄氏史狱

庄允城是个商人,他之所以不惜重金,继续出版这部《明史辑略》,自然是因为这是儿子的遗愿;同时,他觉得编书、刻书也是一件儒雅高尚的事情,自己虽然是个整天与钱打交道的商人,却也希望能做些风雅的事情。当时被庄廷鑨邀请参与此书编撰的人很多,大家都觉得这是一件很荣光的事情,有些人因为没能名列其中,还感到遗憾。可见此书编修、刊刻之初,众人都觉得这是一件不世之功业,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但令所有人尤其是庄允城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样一件耗费了自己无数家产的荣耀事情,不久就让他身陷囹圄,死于狱中,还给几十个人惹来了杀身之祸,成了清朝历史上第一个文字狱大案。更为离奇的是,就在连几岁孩童都被抓获罪,不能幸免的严酷追查下,有同样受牵连的三家却得以幸免。所以,这件清初以杀戮重而闻名后世的文字狱大案,又被添上了几许神秘的色彩。

这三个遇祸得免的人,分别是查继佐、范骧和陆圻。查继佐,字伊璜,号东人,浙江海宁人,是明朝崇祯年间的举人,曾经参加南明鲁王政权组织的抗清斗争,失败后一直家居讲学,弟子很多。范骧,字文白,也是海宁人,曾经是明朝的贡生。陆圻,字丽京,浙江钱塘人,此人为人聪明并且生性怪僻,但也以文学上的才华而著名。这三个人是当时的名士,相互之间也是非常好的朋友。他们在当地都是富户,也颇有文采。当时庄廷鑨为了扩大书的影响,也把他们的名字列在书的前面,算是他们也参与了此书的编订。这三位在顺治十八年(1661)十一月十三日碰面说到这事,查、陆两个从范那里借了一本来看,还觉得非常得意,说:“吾二人参阅有名。”因为在当时,将名士姓名列在新书的卷首,说他们也参与本书的编辑,这种借助“名人效应”宣传新书的情况非常普遍,而对于那些名字被列于其中的名士而言,这也是一个宣扬自己名声的机会,双方各取所需。所以,刚开始的时候,查、陆、范对此事并不放在心上。但没过多久,这三个人就以庄廷鑨未经他们的允许而擅自将他们的名字列为参订为名,将庄告到了官府。

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对《明史辑略》和庄廷鑨的态度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清朝第一文字狱大案——庄氏史狱

他们的检举实际上出自一个叫周亮工的人的建议。周亮工,字轹园,清朝建立后,做过布政使,升为户部侍郎,后来因为得罪了福建总督而被解职。他和范骧是老朋友,见到范的名字也列《明史辑略》的参订里,觉得大为不妥,他对范骧说,他看到庄廷鑨那书里的记载,在李自成进入北京的明朝的降表下面注明是龚鼎孳的手笔。这虽是事实,但是你可知道,这龚鼎孳现在乃是大清朝都察院的左都御史,看到你们这样揭他的老底,万一发起脾气来,庄廷鑨自然得吃不了兜着走。你又没有编写这书,白白地受到连累,是个什么意思呢?还不赶快向官府检举,以为脱身之计。而周亮工本人,为了老朋友不受到牵累,在返回南京时,又嘱咐范印心催促查、陆、范三人出首,并为他们起草呈稿。没想到在向按察使司备案的时候,官员答复说:“文章之事,不便存案。”三个人越发不当一回事,取回呈稿,扔在一边。过了几个月,也就是康熙元年(1662)正月二十二日,当地的严州司理认为这件事事关重大,就拿原呈稿去见学道胡尚衡,可这学道也不当做一回事,反而答复说:文章之事,何必存案?你要是觉得这事重要,那就麻烦你代为批复一下吧!于是严州司理批复让湖州府调查此事。

清朝第一文字狱大案——庄氏史狱

当时在湖州府学担任教职的赵君宋,听说上面正在调查庄廷鑨的《明史辑略》,为了抢头功,赶紧花了六两银子到书店买了一本,命令两个学生仔细翻看,从中摘出了数十条他认为有违碍的文字。正准备上报,没想到庄允城已经得到消息,为了先发制人,庄到当地的守道那里控告赵君宋,同时拜访前任守道、现任通政司的王之祚,并把自己手中的三部《明史辑略》送到通政司、礼部和都察院三衙备案。经过这样一番处理,庄允城觉得,应该不会再有什么问题了。

当时有个叫李廷枢的吴江人,在顺治年间中了进士,被任命为浙江的粮道。因为贪赃而与时任归安县县令的吴之荣互相揭发,双双被判处绞刑,在监狱里呆了六年。没想到顺治十六年朝廷一纸大赦的诏书,两个人一起被放了出来。经过六年共同的监狱生活,这二人反而成了好朋友,而且互相联姻。李廷枢曾经做过现任湖州知府陈永命的主考,听说有人告发庄廷鑨,也赶紧买了此书一部,急急地赶到知府的衙门里,对陈永命说:“你赶紧调查此事,等庄家贿赂的钱财一到,我与你共享吧。”谁知这回庄允城又抢先得到消息,他立刻给陈永命送去了数千两白银,陈永命一见白花花的银子,立马把他的老师抛在脑后,打算独吞这笔钱财。陈同时下令追回《明史辑略》的书板,全部劈毁完事。而李廷枢却分文未得,一气之下,他将这书转给了亲家吴之荣,希望他能有所收获。

清朝第一文字狱大案——庄氏史狱

《明史辑略》中到底写了些什么?为什么所有的人都对它这么感兴趣?

由于此书的原刻本已经在案发后被全部销毁,只剩下三册传抄的残本。1935年由商务印书馆收入《四部丛刊》中出版。从现存的情况来看,其中违逆忌讳的文字,大约有以下几种:

一、直呼清朝皇帝先祖的名字,不加尊称。比如,对于努尔哈赤的父亲,清朝追封为显祖宣皇帝,而庄廷鑨书中直呼其名——“他失”。仅此一项,已经构成了大不敬的死罪。

二、对于努尔哈赤在辽东的崛起,清朝的官方记载都赞美为“龙兴”,而庄廷鑨这里却说成是“滋患”,还称清朝的先祖和清朝的官兵为“贼”为“夷”。

三、对于明朝与当时尚在关外的后金之间的战争,完全站在明朝的一边,对于明的战败,从惋惜到悲凄,淋漓尽致,跃然纸上,而对清朝前身后金的失败则喜形于色。这样明显的倾向性必然招来大祸。

吴之荣是旗人出身,自然十分清楚满洲人的忌讳。但他开始也不过是想借此向庄家敲诈勒索些钱财,并没有想将事情闹大。

只是有时候,事情的发展并不随人的意志为转移。

在庄允城这个有钱有势的大商人看来,吴之荣不过是个想敲诈勒索的无赖。所以,对他的登门拜访,庄允城置之不理。吴之荣见勒索不成,就向浙江将军、满洲人柯奎告状,根据范骧的儿子范韩在《范氏记私史事》中的回忆,吴之荣对柯奎说:“庄氏巨富可扰。”实际上是以庄家的巨额财产来引诱柯奎,以为庄允城必定向柯奎行贿,自己也能分到一些。不出所料,庄允城果然向柯奎送了许多厚礼。可柯奎并没有与吴之荣分享的意思。他把原书掷还吴之荣,还说:“我系武职衙门,书籍的事情不归我管。”不受理此事。吴之荣没有办法,只好厚着脸皮重上庄家,提出只要庄允城给他些银两,让他挽回面子,事情就可以解决。只是这庄允城有柯奎做后台,也觉得吴之荣实在可恶,反而向当地守道控告吴之荣勒索。本地守道早就被庄买通,于是立即派兵将他押送出境。

清朝第一文字狱大案——庄氏史狱

无奈之下,吴之荣找上了另一个出资刊刻《明史辑略》的朱佑明。朱佑明也是一个腰缠万贯的大商人,他购买了一间大宅,加以扩建装饰,并收购朱国祯家的匾额——“清美堂”一块,挂在家中的正堂上,颇为自得。谁知这恰好也姓朱的匾额,即将为他引来灭门之祸。

朱佑明听说庄允城这般强硬,于是也对吴之荣置之不理。没想到吴之荣这个无赖竟亲自登门勒索。朱、庄两家也自有一套对付的办法。家中所有的男子全都回避,只留妇女一百多人,等吴一进门就群起辱骂他,乱成一团,当地的守备官兵前来查看究竟,朱、庄两家于是支使银两,将吴之荣又一次赶了出去,一直撵到吴江才回来。

吴之荣几次受辱,恼羞成怒,必欲雪之而后快,但是当地从省到州县的大小衙门都被朱、庄两家用钱给买通了。他于是向北京进发,摘取了书中的一些违逆字句,以造写逆书为名,并将书中原指朱国祯的“朱史氏”下面添刻“即朱佑明”字样,向刑部控告朱、庄两家。

案子一到北京,就受到了高度的重视。

清朝统治者以异族的身份入主中原,这在一向标榜自己是“中央帝国”,轻视周围蛮夷之族的华夏民族来说,是难以接受的事实。在他们看来,满洲人统治中原,是野蛮民族凌驾于有着悠久文化和历史的汉族之上,这就好像是青天塌陷、大地分解一样。因此,尽管清朝人已经进入北京即将20年,也成功地击败了几个在江南苟延残喘的明朝小朝廷,但是,在广大的老百姓,特别是南方的读书人中间,对这个异族的抵触情绪仍然很深。他们采用结社交流文学的方式,从事着反抗清朝统治的活动。对这种情况,顺治皇帝生前就已经注意到了,他曾经下令禁止民间文人之间的结社活动,朝廷也曾经通过几次大的案件来打击江南文人的反抗情绪。在和我们的故事发生地相距很近的南京,在一年之前,两个月之内,连续发生了“奏销”和“哭庙”两起大案,被处死和流放的超过百人。

那么,对于紧接着出现的同样涉及到违逆的庄氏史狱,清廷自然不会放过。

康熙元年(1662)十一月,刑部派一个叫罗多的满族官员来湖州调查此事。经过一番初步审理,庄允城、朱佑明被押解北京,打入刑部监狱。庄允城经过这一番惊吓,再加上拷打,一个月以后就病死狱中。而朱佑明,恰好同赵君宋关在一处,朱佑明知道赵是首先出来告发此事的,便以事成之后以家产的一半相赠,请赵为他掩饰。赵君宋一时心动,便在审讯中说:“此书(指吴之荣所持,到北京控告两家的书)并不完全,我自己就有一部,经过细查,其中朱史氏下就没有朱佑明字样。”浙江督抚一听这话,立刻抄出那部原刊本的《明史辑略》。

原来,当时吴之荣上北京控告朱、庄两家,本来只是因为勒索不成,反而受辱,内心激愤所致,与其余参与修订、作序之人无涉,更何况他和同样参与作序的李令皙的关系还不错,哪里会让自己的朋友受到牵连?于是,吴在向刑部检举时,已经将书中记载序文和参与修订者名字的几页撕毁。这样,这些参与者还有蒙混过去的可能。但是,赵君宋那部原刊本的《明史辑略》一出,证据俱在,就无可挽回了。

清朝第一文字狱大案——庄氏史狱

康熙二年(1663)正月二十日清晨,湖州城关闭城门,文武官员率领八旗兵丁数百人,按照书中姓名,到各家去捉拿那些参与者。凡是涉及到的人,其家中的大小人口,包括奴婢在内,都被抓获。仅在李令皙家就抓了一百多人,因为正值正月新年,有人到李家拜年,这些毫无关系的人也没能幸免。

在审讯朱佑明的时候,朱佑明极力辩白那个所谓的“朱史氏”并不是自己,并说“朱史氏”下面的“即朱佑明”字样,乃是吴之荣假刻上去的。负责审理此案的官员叫吴之荣来对质,吴之荣倒也冷静,他说:“书上张张都印有‘清美堂’字样,而今这匾额就挂在朱佑明家里!”朱佑明无言以对,因为书中的“清美堂”字样,确实是他自己想光耀门庭而要求刻上的,没想到竟成了祸患。

接下来就是审理和处罚。根据有关的记载,康熙二年(1663)五月,刑部将此案上报皇帝,询问处理意见。当时辅佐康熙皇帝的四位大臣以此书诽谤本朝,以小皇帝的名义命令将庄、朱两家和参与编定的人以及那些人的父亲、兄弟子侄凡年纪在15岁以上的七十多个人全部处死。其中,仅凌迟处死的就有18个。而这些人的妻子、姬妾和他们不满15岁的孩子一共几百人全部给功臣家为奴。庄廷鑨早在案发前已经去世,对他的处罚方式是开棺碎尸,墓前的牌坊被捣毁。为了彻底打击那些对清朝统治尚存不满、还留恋着明朝的江南士人,当时采取的措施是凡是这本《明史辑略》中提到的人和他们的亲戚朋友,全部锒铛入狱,同时连那些仅仅是为此书刻板、校对、印刷的人也不放过,甚至连买书、看书、收藏的人也被抓获。

就在这么多相关人员都受到牵连被处死的时候,查继佐、范骧和陆圻三个首告有功的人也被抓了起来。其中原因,大约是当时清廷在连续地对付江南士子的行动中,已经有点草木皆兵,连这三个有功之人也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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