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反分裂國家法》頒行15週年

15年前的3月14日,全國十屆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從此,反對分裂、打擊“臺獨”有了一部明確的法律依據。從兩岸關係看,自2005年國民黨、親民黨、新黨訪問大陸之後,兩岸在15年來共同努力得來的和平發展成果,在4年前遭受重挫後,又毀於民進黨在2020年的全面執政。《反分裂國家法》將不惜一切代價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最近以來,蔡英文在“二合一”選舉中,以817萬票連任,民進黨在立法機構單獨過半,全面執政,蔡英文們解讀為民意天秤傾向民進黨,支持“臺獨”。另一方面,美國不斷拋出涉臺法案,雖口惠實不至,但也已滿足了民進黨當局為自己壯膽,欺騙島內民眾的需要,也藉以為與大陸高調抗衡的籌碼。“上帝要讓其滅亡,必先讓其瘋狂”,看來今日之民進黨已抱著僥倖的心理,要一路走到黑。兩岸和平發展,臺灣能回來嗎?兩岸和平統一,是否已喪失了希望?

1979年《告臺灣同胞書》發表以來,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海內外中華兒女爭取祖國和平統一的努力從未放棄,至今已逾40週年。《反分裂國家法》制定已15週年。15年來更加堅定,也更加積極地爭取最符合兩岸同胞共同利益,最符合中華民族整體利益的和平統一。但是,今日之臺灣的政治生態更為複雜多變,社會更為混亂黯淡。

一小撮死硬的“臺獨”分子,他們為其骯髒的政治目的和一己私利,可以說走到了喪盡天良的地步。但是為何能屢屢得逞,筆者認為:其一,利用兩岸因中國內戰而遺留並延續的政治對立,軍事對峙,以及兩岸因長期分離所造成的對立、誤解,甚至敵視的民粹意識,筆者之所以說會“誤解”,即因為雖然兩岸關係從解凍釋冰到緩和熱絡,但大多數的臺灣同胞卻沒有到過大陸,生活的社會氛圍都是對大陸的負面宣傳居多,而且輿論導向於不統、拒統、反統。所以說大部分民眾對大陸沒有真實的瞭解,也沒有深刻感受到大陸方面的誠意和善意,以及瞭解“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好處;其二,臺灣當局把親美作為抗陸的籌碼,認為抱住美國大腿,大陸不敢武統臺灣;其三,臺灣當局雖然要“臺獨”來達到其政治利益,但骨子裡卻沒法否認自己是中國人,臺灣人也是中國人,所以把2300萬臺灣民眾作為人質,認為只要以擦邊球的“漸進臺獨”先達到“實質臺獨”,而後的“法理臺獨”,以待時機。

臺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在中華民族走向復興的歷史進程中,中國必須統一,兩岸長期存在政治分歧的歷史問題不能一代代傳下去,更不能因為政治歧見而抗拒統一,甚至發展到要分裂國家;臺灣問題是中國的家務事,絕不是所謂的中美臺三邊的事,更不是中美之間的事。我們要告訴臺灣島內的分裂勢力,抱住美國大腿並非保命之計,倚美抗中謀“獨”的圖謀是不會得逞的;兩岸同胞是骨肉天親,這是誰也否定不了也改變不了,所以才有“中國人不打中國人”之說,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兩岸和平統一。但是,如果一小撮“臺獨”分子背叛國家,以中華民族為敵,危害到國家民族的安全和核心利益,在攸關整個國家民族生死存亡的重大問題上,即使是對於那些尚不否認自己是中國人的害群之馬,也必須堅決地清理門戶,以保證14億同胞的安全,也確保不會因“臺獨”危害到世界的和平穩定。

《反分裂國家法》制定15年來,大陸方面堅持不懈地爭取以和平統一的方式解決臺灣問題,完成國家統一大業,但是臺灣島內的“臺獨”勢力不僅沒停止分裂活動反而變本加厲,以“中華民國”為平臺,以“臺獨”為目標,亦即“中華民國”加“臺獨”的“中華民國臺灣”,似有形成抗拒統一,分裂中國的新趨勢。“臺獨”勢力正以“中華民國臺灣”的名義,從實質上分裂中國。可以這麼認為,“臺獨”勢力在正視無望以“中華民國”抗衡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兩國論”來分裂中國,更無可能建立“臺灣共和國”的現實中,以“中華民國臺灣”愚弄民眾,煽動民粹,在島內藍綠通吃,在國際上玩文字遊戲,混淆視聽,漸進“臺獨”。蔡英文當局的玩火遊戲,已使兩岸很難回到和平發展的軌道,或將逐漸喪失和平統一的可能性。

今天,我們堅信《反分裂國家法》對“臺獨”及一切分裂勢力的威懾力,無論以和平或非和平方式解決臺灣問題的威力;我們堅信中國黨和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信心和能力;相信海內外14億中華兒女對實現國家統一,必定會全力支持;我們堅信國際社會一切熱愛和平的國家和人民對中國政府為維護世界和平穩定的正義之舉予理解和支持。同時,筆者認為,只要我們看到中華忠孝文化在臺灣民間仍不式微,臺灣每個中華姓氏的宗祠家廟先祖牌位仍在,香火不斷,我們就有理由相信,臺灣同胞對國家民族的始終認同,“國家興亡,匹夫有責”,他們不會長期受制於“臺獨”勢力,更不不會願意長期生活在“綠色恐怖”和戰爭隱患之中。

在《反分裂國家法》頒行15週年之後,筆者對曾發表的文章的一些觀點進行梳理,面對新的局勢,筆者認為,15年來兩岸有過在文化經濟領域的大交流,大合作,雙方熱絡聯繫,廣泛往來;有因為未能突破深化和平發展的政治瓶頸造成的放緩停滯;有民進黨當局的阻擾破壞造成兩岸關係嚴重惡化,雙方溝通管道中斷,和平發展成果或得而復失的僵局。但是無論臺海發生任何變化,“臺獨”勢力再怎樣猖狂,都不可能阻擋中國統一的必然,而且會加速中國統一的進程。中國的統一進程不會也不應該倒退到兩岸長期政治對立,軍事對峙,老死不相往來,形成“兩個中國”、“一中一臺”的實質“臺獨”的局面。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我們堅信《反分裂國家法》是一把懸在“臺獨”分子頭上的法律利劍,在《反分裂國家法》面前,任何“臺獨”行徑都只能是徒勞,最終逃不開法律的制裁和人民的審判。

和平統一最符合兩岸同胞利益和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但和平統一的實現更需要具備以非和平方式打擊“臺獨”的決心和實力,以最小的代價爭取廣義的和平統一,這樣的可能性的幾率是不小的。15年來,“臺獨”勢力的所作所為,已完全證實。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與以非和平方式的準備是雙軌並行互不相悖的,齊頭並進將事半功倍。

《反分裂國家法》所針對的是“臺獨”分裂勢力,《反分裂國家法》“依法保護臺灣同胞的權利和利益,盡最大可能保護臺灣平民和在臺灣的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正當利益減少損失”。我們要讓臺灣同胞明確瞭解“臺獨”必除,國家必須統一,臺灣問題的解決不能無限期拖下去,對精準打擊極少數死硬的“臺獨”分子,保護廣大臺灣同胞非常重要。

寫到這裡,我想說的是,即使《反分裂國家法》頒行15年後,“臺獨”勢力比任何時期都更加囂張,“臺獨”活動更加狂妄,但我們必須堅信,這是“臺獨”走向滅亡的最後瘋狂。海內外同胞長期為和平統一努力的心血不會白費,其成果必定會在實現中國統一的進程中得到體現。繼續秉持兩岸一家親的理念,加強與廣大的臺灣同胞的溝通聯繫,在經濟文化的交流合作,向他們宣講《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和平統一法,是為廣大臺灣同胞利益著想,有利於臺海地區和平穩定的法律,所針對的是“臺獨”分裂勢力,實現國家統一也是必須的。(作者:董拔萃系菲律賓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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