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郎先生
【代理律師】北京京平律師事務所 程波律師、李利律師、呂秋香律師
【被告】台州市某區辦事處
案情簡介
郎先生在浙江某街道擁有一套合法房屋。郎先生一家面臨拆遷問題,但拆遷方的拆遷補償標準與郎先生的合理預期遲遲難以達成一致,雙方一直未能簽訂拆遷補償協議。2018年10月11日在郎先生尚未簽訂補償協議的情況下,某區辦事處組織大量人員將郎先生的房屋強制拆除,給郎先生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
面對房屋已經被拆除的現狀,郎先生沒有氣餒,決心將自己的權益捍衛到底。經多方考察,郎先生慕名來到京平律所,委託了程波律師、李利律師、呂秋香律師組成的律師團隊代為維權。
京平律師反覆研究案情後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某區辦事處強制拆除郎先生的房屋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於是制定了一套完備的維權方案,指導郎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某區辦事處的強制拆除行為違法。
勝訴
經過律師的努力,法院最終認可了京平律師的觀點,作出如下判決:
確認被告某區街道辦事處於2018年10月11日強制拆除郎先生的房屋的行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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