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王国的查理·马特改革,开启了西欧封建主义的大门

导语:强大的罗马帝国在盛极一时后走上了不可避免的衰亡之路,先是分裂为东、西罗马帝国,

西罗马帝国又在蛮族入侵、社会动荡等一系列因素联合夹击下最终灭亡。从公元4世纪后半叶开始,日耳曼人各部落形成了几个强大的部落联盟,哥特人、法兰克人和汪达尔人分别从左、右、中三路向罗马帝国发起进攻,在被瓦解的地区上建立了一系列蛮族国家,敲响了这个强大帝国的末日钟声。

最终,在公元476年,日耳曼人攻陷罗马城,宣告了西罗马帝国的灭亡。直接导致罗马帝国曾经的农奴制一度消亡,社会经济陷入暂时的混乱。在新建立的蛮族王国内,封建大土地所有制不断发展,国王和地方上的大贵族拥有的土地越来越多。

但这些蛮族王国制度建设相当落后,终究还是被历史所抛弃,先后被拜占庭和阿拉伯人消灭,其中,只有法兰克人建立的法兰克王国一直存在。那么,面对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大陆文明的断代,这个唯一留存下来的王国,又是如何通过改革确立封建制度,开启欧洲文明的新阶段?

一、墨洛温王朝末期的土地制度

既然西罗马帝国是被日耳曼人攻陷的,那么这个来自"蛮荒之地"的野蛮文明必然会对当地的文化产生影响。日耳曼早期社会中存在马尔克公社,在政治和军事上采取亲兵制,简单来说就是人们有义务服从被推举出来的首领,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这种原始的民主思想在新建立的法兰克王国中还能依稀看到影子。

法兰克王国的查理·马特改革,开启了西欧封建主义的大门

古代日耳曼人

(1)开始走上封建化道路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这里提到的"封建"并不是指中国古代那种皇权高度集中的封建社会,西方历史上的封建主义在马克·布洛赫的《封建社会》中是这样定义的:概括来说,指的是非血缘的、非强有力的国家权力支配的社会;社会经济制度实行的是庄园制,具体表现为封臣附庸于领主的一种契约关系。明白了其权力的分散性,我们才不会对西欧的封建化道路产生误解。

"法兰克"一词是古斯堪的纳维亚语,意思是"勇敢",主要由萨利克人和里普阿尔人组成。墨洛温王朝的建立者是克洛维,作为一名优秀的将领,他英勇善战,在486年苏瓦松战役后,率领法兰克人打败了罗马军队,建立了这个新兴的王朝。公元493年,克洛维与勃艮第公主结婚后皈依了基督教,由此,基督教成为法兰克王国的国教,教会更是获得了大量土地,为其后的改革埋下了伏笔。

法兰克王国的查理·马特改革,开启了西欧封建主义的大门

克洛维指挥法兰克军队

(2)"地主"和农民的存在

公元6世纪,法兰克王国达到了鼎盛时期。墨洛温王朝在攻占高卢后,逐渐走上了封建化的道路。国王将土地赏赐给在战争过程中立功的近臣、将领,也因宗教原因拨给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大量土地,同时,这片土地上原有的罗马地主也保留了下来,这些新老"贵族"共同构成了封建地主的成分。

而那些无权无势的自由农(包括法兰克人和罗马人),为了寻求更强大的庇护,而向大封建主寻求帮助,成为依附于封建主的依附农。没有土地的农民有的也成为封建佃户。这些有别于之前的土地关系都为接下来的封建土地改革打下了基础

法兰克王国的查理·马特改革,开启了西欧封建主义的大门

5世纪末的欧洲地图

二、授予封臣的"恩地"有不同类型

到了墨洛温王朝末期,既然寻求封建主庇护的农民有的有自己的土地,有的没有土地,那么封建主也需要对其进行不同处理。

(1)"恩地"类型之一:佃领地

此时被赐予封臣的土地被称为"恩地",根据其土地来源的不同,主要分为两大类:佃领地和恳请地。佃领地又包括有偿佃领地和无偿佃领地,前者是指那些没有自己土地的农民,后者则是授予有自己土地的自由农。

这些农民和封建主之间要拟定一份契约作为依据,契约的有效期则是接受土地者的一生。这种契约的约束性还是比较弱的,甚至有些受到封建主庇护的农民只需要给封建主做些简单的家务,就算是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法兰克王国的查理·马特改革,开启了西欧封建主义的大门

古代的欧洲农民生活图景

(2)恳请地:将教会土地授予封臣

佃领地的土地来自于封建主,恳请地则来自于教会占有的土地,这两种土地授予形式是并行不悖的。教会虽然掌握着宗教权力,但毕竟没有属于自己的军队,还是不得不听从于封建领主。于是,封建主也会把一部分属于教会的私产封授给封臣。

于是在教会的土地上就出现了两种所有权,为了缓和国王和教会的关系,教会可以向封臣征收九一税,也就是抽取九分之一的土地收入。后来又改为什一税,也就是征收百分之十的赋税。如此一来,教会享有土地的所有权,而封臣则享有土地的使用权。

在查理·马特改革之前,这两种土地授予的形式是并行不悖的,当然也没有什么固定的规矩。就像我之前提到的那样,封臣需要履行的义务没有明确规定,有时纯粹依靠封建主的个人需求。

法兰克王国的查理·马特改革,开启了西欧封建主义的大门

克洛维受洗皈依

三、查理·马特进行采邑制改革

公元511年克洛维去世后,他的后代分崩离析,王室成员也没有很好的管理才能,王国出现懒政现象。查理·马特原本只是一名宫相,相当于王室的财政总管,却趁着这一机会掌握了实权,对法兰克王国进行焕然一新的改革。

(1)建立领主和附庸之间的关系

此时的法兰克王国正面临着内忧外患的困局,外有阿拉伯人的入侵,王国内政混乱,急需要通过募兵制招揽军队。但是上面介绍的"恩地制"只能为封建主提供简单的劳役,而不能提供军事服务,如何将土地的分封(注意这里的"分封"不要带入中国的分封制)与满足军事需要结合起来,成为查理·马特急需解决的问题。

这场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采邑,指的是封臣必须承担相应义务的封地,大小一般为18公顷,这块土地不能世袭传承,在封臣死后,封君会将其收回。封建主将土地(此时社会财富的主要形式)以采邑的形式分封给参战的将士,条件是封臣必须为中央政府服军役。如此一来,就将土地的授予与军役联系在一起,也是恩地制与委身制的结合,良好的解决了兵源不足的问题。

法兰克王国的查理·马特改革,开启了西欧封建主义的大门

法兰克王国军队

封土封民,如此一来,便建立了以土地为纽带的领主和附庸之间的关系,开启了封建主义的大门。

(2)潜藏着割据与分权的危险

此时土地的授予者有国王和大领主,不仅需要履行军役,有时也需要听从封君的要求在公共法庭中审理案件。这种双向的契约关系是有等级划分的,有研究表明,如果能成为国王的封臣,会比成为伯爵或者公爵的封臣社会等级高。

相应地,封君不仅要对封臣授予土地,也要保护其安全。只有当封君危害封臣财产,或者封君强奸封臣妻女时,这种契约关系才会中止。否则契约一旦生效,只有一方去世方可解除

而封臣作为自由人,有自由选择封君的权利,就是说,封臣可以选择为国王效忠,也可以选择为地方领主服务。到了8世纪时,封臣大量增加,形成了一个封臣群体,改变了8世纪上半叶的社会结构。而一些本身拥有大量土地的人成为了国王的封臣,更是充实了封臣群体。于是,

封臣从之前依附于领主的低等级身份者逐渐被社会正视,一个新的社会阶层正在形成

法兰克王国的查理·马特改革,开启了西欧封建主义的大门

新的社会结构正在逐渐形成

封臣群体经过查理大帝的改革更是壮大,到了后期土地出现了可继承的趋势,封君的权力反而不断弱化,一个封臣更是可以同时成为多个封君的封臣。这种多重分封关系极大的强化了封臣权力,消解了国王的集权。土地的继承现象导致土地领主坐大,架空了国王权力,最终导致加洛林王朝的分裂。

四、查理大帝以法律形式确立采邑制

768年,年仅26岁的查尔斯成为法兰克国王,开启了他传奇的一生,我们接下来主要说的是初期他如何继承并发扬查理·马特的改革措施。

(1)法律形式固定封君封臣关系

查理大帝把各个官位随恩地一起分出去,被分封的土地叫做"荣誉地"。这就在查理·马特将恩地与军役结合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将国家职位与采邑制相结合,更深化了采邑制度。

法兰克王国的查理·马特改革,开启了西欧封建主义的大门

"欧洲之父"查理大帝

不仅如此,查理大帝更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了进行分封土地时相应的礼仪制度:委身礼、效忠礼、宣誓礼等等。比如委身礼,封臣双手合十后,将自己的手交到封君手中,象征着对封君的附庸。授土时,封君把一个刻有人头像的权杖交给封臣,象征着土地管理权的转移。凡此种种,都是通过法律确定封君与封臣的关系。

(2)设计初衷为了集权,结果却适得其反

查理·马特和查理大帝的改革初衷都是为了更好地管理法兰克王国的土地,也为了创造更稳定的军队来源,以此巩固国王的权力集中。

法兰克王国的查理·马特改革,开启了西欧封建主义的大门

西欧效忠礼

但实际上,这种对权力的重新划分使得封臣的社会地位不断上升,也拥有了更多主动性,后期虽然明面上禁止土地的世袭,但实际上封臣已经拥有了大量土地,他们的财富也能延续到下一代。如此一来,封臣权力越来越大,各领地内形成了领地国家,直接导致了查理大帝去世后法兰克王国一分为三。

结束语:西罗马帝国灭亡后,蛮族入侵,建立了众多蛮族国家,在制度建设上可以说是"开了历史的倒车",如何吸取罗马帝国灭亡的经验,同时汲取自身原有的土地制度,是法兰克王国国王面临的难题。

在这种背景下,查理·马特根据已有的恩地制度,将土地的授予和军役结合起来,既保障了农民发展生产的安全需要,也为王国抵御外族入侵提供大量的兵源。从长远角度来看,他的改革更是打开了西欧封建主义的大门,虽说封建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发展阶段,此时的附庸关系还十分松散,但这无疑已经昭示了封建主义的曙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