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德慶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莫偉君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被提起公訴


  

   4月10日,廣東省德慶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原德慶縣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莫偉君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德慶縣人民檢察院向德慶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莫偉君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莫偉君,聽取了辯護人意見。德慶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莫偉君利用擔任原德慶縣水務局副局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莫偉君在擔任原德慶縣水務局副局長期間,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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