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西”醫之爭,這篇文章應該可以說清楚了(一)。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疫情,牽動了全國人民的心,在抗擊疫情的偉大戰爭中,全國人民萬眾一心,群情激昂,湧現了許多可歌可泣的英雄讚歌,特別是我們的醫務工作者,他們奮戰在抗擊疫情的第一線,他們是我們這個時代的英雄,是我們最可愛的人。

針對這次疫情引起的恐慌情緒,我寫了一篇文章《論中醫中藥抗擊傳染病疫情中的重要作用》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235780&s=fwckhfbt,本意是講中醫中藥以及中醫的思維方式,行為邏輯對於社會心理的干預,可以發揮很大的作用,沒想到無意中觸發了中西醫之爭,特別是個別中醫黑表現出比較過激的冷嘲熱諷實屬意外。為了明辨是非,講清道理,特作此篇,應該可以把中“西”醫之爭說清楚了。

首先把結論寫出來,目前所謂的中“西”醫之爭,從法律概念上講,是沒有爭議的,因為只有法律意義上的中醫中藥,沒有法律意義上的西醫西藥;從學術概念上講,也是沒有爭議的,因為醫學相關專業只有中醫學中藥學專業,沒有西醫學西藥學專業;從醫療行業內部默認的概念來講,是有中西醫之說的,但總體而言是相互融洽,爭論不大的;從老百姓默認的概念來講,有中西醫之別,但多以實用主義為主,也是相洽相容的;目前的爭議主要是在網絡上,形成了挺中醫和貶中醫並迷信西醫兩派,可以說是水火不容,勢不兩立。下面展開來說。

一、關於中醫和西醫的概念問題

所謂正本才能清源,到底什麼是中醫什麼是西醫,是首先要搞清楚的問題,這個問題不搞清楚,就會像哈姆雷特,每個人心中都不一樣,說得再多都是廢話。

(一)從法律概念來講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8版)第二十一條:國家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現代醫藥和我國傳統醫藥,鼓勵和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國家企業事業組織和街道組織舉辦各種醫療衛生設施,開展群眾性的衛生活動,保護人民健康。 國家發展體育事業,開展群眾性的體育活動,增強人民體質。裡面提到了發展“現代醫藥”和“我國傳統醫藥”,沒有說中醫和西醫的問題,強行將“現代醫藥”等同於西醫,將“我國傳統醫藥”等同於中醫都是不恰當的,關於此點歡迎法律屆朋友解讀,在此不展開。

2、《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第二條“對本法所稱中醫藥,是包括漢族和少數民族醫藥在內的我國各民族醫藥的統稱,是反映中華民族對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認識,具有悠久歷史傳統和獨特理論及技術方法的醫藥學體系”。這裡明確了中醫藥的法律概念。

3、再搜索我國醫藥衛生相關法律法規,都沒有關於西醫的表述,如有,歡迎廣大網友提供。

4、因爭論主要發生在國內,至於國外的法律有何規定,不在此列,當然如有,也歡迎廣大網友提供參考。

綜上所述,從法律概念上講,只有法律意義上的中醫藥,沒有法律意義上的西醫西藥。

(二)、從學術概念上講

通過全國學科專業分類目錄查詢,只有中醫學和中藥學專業,沒有西醫學和西藥學專業。至於是否可以把基礎醫學,臨床醫學,藥學等專業等同於西醫西藥學,結論是不可以,因為中醫學和中藥學同時也在使用現代物理、化學、生物學等基礎理論;而基礎醫學、臨床醫學,藥學等專業也同時繼承和兼容了傳統中醫學的優秀成果,下面會詳細解讀,在此不展開。

(三)、從醫療行業內部默認的概念來講,是有中西醫之說的。一般認為,以傳統中醫八綱辨證、三因置宜、整體觀念、臟腑經絡等理論為指導,以中藥配方、針灸、火罐、手法復位固定等治療為主要手段的視為中醫。對應的科室有中醫科和理療康復科。以解剖生理生化等為理論指導,以化驗檢驗為主要診斷技術,以化學藥物和手術為主要治療手段的視為西醫。對應的科室包括綜合醫院的其他大部分科室。但是在醫療行業內部,這個分類更多體現在一種約定成俗的狀態,也能認同中醫的與時俱進和西醫入鄉隨俗,在操作層面上也不是嚴格執行的。

(四)、從老百姓默認的概念來講,基本等同於醫療行業內部默認的概念,但認識更為膚淺也更為直觀,一般認為人工摸脈、看舌苔,吃中藥湯劑和丸劑,扎針灸,拔火罐的是中醫;機器檢查化驗,吃片劑膠囊,輸液手術的是西醫。科室門牌上寫了中醫兩個字的是中醫,沒有寫的是西醫。

(五)、從網絡上鼓吹的概念來講。認為中醫必須是以玄學,神學,巫學等理論為指導,必須且只能使用望聞問切的檢查技術,必須且只能停留在遠古時代的狀態,必須且只能使用草藥針灸等治療手段的學科(騙術)。而西醫是使用最科學最前沿的理論指導,使用最先進的檢查技術,使用可以用機器檢查有效的治療技術(不一定要患者覺得有效),雖不能包治百病,但不容質疑的科學。

接下來還將就目前主要的爭論點和相關建議做進一步的分析,敬請持續關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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