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官是个"芝麻官"?没那么简单,来看看晚清的县官权力有多大!

县官(知事),在电视剧或者某些文学作品中,一般都是以超级龙套的形式出现的,好像不管是谁都可以欺负欺负这个"七品芝麻官"。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其实没那么简单,年代太过久远的知县,我们只能通过史书来了解,而晚清的知县,离我们毕竟还不是太远,通过一些旧照片,时人的笔记,我们还是能够有所了解的。今天咱们就来翻翻资料,看看这个小小的县官,具体权力有多大!这个可能会超出你的想象。

县官(知事),是封建王朝基层的行政兼司法官,官的品级虽低,却是正堂正印,权力极大,朝廷六部(户、更、礼、兵、刑、工)的一切政令都要下达到县里实行。一个县里的老百姓(大县百万人,中县数十万人,小县十万人左右)的生产、生活、风教、诉讼、治安及其他,无不与县官有直接的关系。所以自古称县官为"亲民之官",也被称"父母官",这是希望县官能为民办事,替民作主,勤政爱民的意思。但是好官毕竟不多,贪官却十居八九,因此老百姓称县官为"灭门知县",这反映了县官对老百姓的重要性和他们权力煊赫之态。

知县的衙门

在了解县官之前,我们先来说说县衙门的各项规制。封建王朝为了体现朝廷的威严,在每县都给县官建筑了规模宏伟的县衙门,作为县官居住和治事之所。

衙门的大门叫"仪门",就是威仪临民的意思。二门叫"宜门",是诸事咸宜的意思。大门内,左为班房,住着如狼似虎的差役;右设监狱,高墙铁窗令人望而生畏。


县官是个


大堂为审讯刑事大案和举行典礼仪式之所,中设公案,刑杖钟鼓布列两侧。大堂两旁为房科所在。

大堂后屏门四扇,站立有传呼之役(也叫堂夫、门口),不经允许,不得擅入。

再进一层为二掌,仍是公案中设,仪仗排列,是讯问民事之所。再后为三堂,为吩咐处理衙内事务之所。

大堂后有东西两花厅,为接待宾客之所。三堂后为县官眷属住所。签押房在花厅附近,为县官办公之所。

刑名老夫子,住在东花厅后,书启教读老夫子住西花厅之侧。仓房位于衙门之左右,马号在衙门左侧。衙门前照壁高大,所有布告榜示都贴在上边。大门口挂有虎头木牌,悬贴诉讼批示。

知县的随员

衙门内有六房三班。六房分掌户、吏、礼、兵、刑、工的公事和管理档案。六房各有一负责人,称为书吏,俗呼为"大老先"。"大老先"之下有"二老先"、"三老先"。

"大老先"是在房里当书吏的时间最久,资格最老,对所主管的公事和档案最熟。他不一定每日到房办公,即使是到房看看问问,也不亲手办事,只不过指点而已,但是他权力最大,拿钱最多。"三老先"以下都是学徒。如果"大老先"出缺,"二老先"以下依次递补。


县官是个


六房书吏的职责是拟稿办公事和管理档案、尽管县知事一任一任地更换,但六房书吏是永远不换的,因此他们熟练公事,尤其对衙门内各种贪污枉法的门路摸的烂熟,从中瞒上欺下,营私舞弊。所以在衙门中,可能吏的威信在老百姓的心里,要远远的超过官的,比如说《水浒传》中的宋江,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三班衙役,就是捕班(管捕盗拿人)、快班(管送传票送公文)、皂班(管站堂行刑)。各班有班头一人,一般是身上有点武艺(尤其是捕班)和机警灵活、广交游、多经验的人才能当上班头。

三班的人俗称衙役或差役,虽有定额,但班头可以随便用不在定额的人来替他办事。究竟班里定额有多少,或谁是定额内,谁是定额外的差役,外人是弄不清的,因为他们即便是定额外的,见了老百姓也是狐假虎威,老百姓只有害怕的份儿。

因此就有那些不务正业的家伙,情愿花钱求班头给他补个额外临时名字,以便向百姓诈财。三班的人也是不随县官更换的。

县衙门内除了三班六房外,还有几个重要角色是随县官共进退的,他们是刑名师爷和钱谷师爷(这两位师爷一般都尊称他为老夫子,小县的刑名和钱谷多是由一个师爷兼办)、帐房(多由县官的至亲好友充当)及门上(管公文收发和传禀)。

师爷不算是县衙门的职务,而是由县官私人聘请的客卿,所以尊称为老夫子。刑名师爷管司法,钱谷师爷管财政税收,他们在幕后替县官出主意。

清朝时候,委任县知事之权在藩台,藩台衙门挂牌委出某人为某县知事后,这位新任县官,除了先叩见藩台谢委外,还必须拜访藩台衙门的老夫子送门包费(大县100两银子以上,小县50两银子),请他介绍一个或两个师爷随同上任,这样以后办理上行公事就能得到照顾,否则上行公事常常遭到挑剔或批驳。即便是老虎班出身(即进士正途出身,由吏部分发各省委补县缺的,俗称老虎班),不管底子怎么硬,如不用藩台的老夫子介绍的师爷,也会在对上公事上遇到百般刁难。

这些师爷十有八九是浙江绍兴人,世称为绍兴师爷,他们都是读书未成,而改学藩幕的,都熟习《大清律例》、《洗冤录》以及各级衙门的陋规习俗。他们在各级衙门中形成了一个系统,县官必须仰仗他们。如果遇着捐班(花钱捐官)的县官,一切不懂,那就更要完全听师爷的摆布。

老百姓打官司,一定要在师爷处花钱行贿,即有罪过也可由大化小,由小化无。如不花钱行贿,那就会无罪变有罪,小罪变大罪。一件案子在师爷的笔下,是怎样判都会言之成理,揆之合律的。实际上是颠倒黑白,不知冤枉了多少人。


县官是个


师爷所得某案的贿款,一般都是按成分配,当然是县官所得最多,师爷所得为次,其他有关房科和经手人都得分些。有时重要案子还得给上级衙门有关的人分送些贿款,以免案子被批驳。

师爷受贿舞弊的主要帮手,是六房书吏。这些书吏们熟悉档案情节,最明了本县谁有势力谁有钱,结交劣绅讼棍,更掌握了各种舞弊营私讹诈勒索的方法。遇到可以搞钱的案子,就通过劣绅讼棍通关节谈价钱替师爷介绍拉纤,从中渔利。

县官在堂上装作铁面无私,而老夫子则在幕后主持权衡;运用各种酷刑,虽有理而花不起钱的人,被屈打成招,冤沉海底,而花钱行贿者,虽无理有罪,亦可得到胜诉而逍遥法外。俗谓"贪官污吏",他们间的勾当便是如此。

清末,官吏贪污程度发展到了顶点,县一级仗着"山高皇帝远",官吏更是肆无忌惮,在个三等小县当一任知事,至少净落万把两银子,大县则数倍于此。这还是平常的情况,如遇有富户争讼或办理大差的机会,那就更多了。县官发财的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粮票收入。老百姓纳粮后取得粮票,每张都付数文钱的费用,积少成多。

2、各种地方税收(屠宰税、牙税等)的舞弊。

3、民刑诉讼的枉法受贿。

4、车马公差浮派。此外,县衙门内的生活用品照例由各行业供应,如肉行供肉,粮行供米,扎纸匠代糊顶棚等类。

三班衙役

三班衙役,是县官的爪牙,他们欺压剥削百姓的花样繁多。比如说下乡催粮催款,到了乡绅(里长甲长等)家里,先得酒饭招待,走时还得要盘缠。乡绅把这笔招待费加大数目后,分派到百姓身上。

再比如说他们对打官司的两方送传票送批语(诉讼双方或一方呈上的禀,县官批示后,衙役先将批示压下不张贴大门前,而另抄一份给打官司的送去)也是得酒饭招待,需索百端。

如果奉县官堂谕,拿办盗案,那就更能到处捕风捉影,敲诈勒索。打官司过堂时要给站堂的差役送钱,名曰铺堂礼;要是估计过堂,会有受刑的可能,那就更得早点与皂班送钱送礼,他们就可刑下留情。如果案子未结,暂时寄押班房,那就处处都要花钱,否则连吃饭和大小便都不给方便。如果是刑事重案被关押监狱,那就要处处花更多的钱。如果花够了钱,应该带刑具的也可不带,还可以在班房牢房大吃大喝,甚至抽鸦片烟。


县官是个


三班衙役虽是衙门里的人,但他们(尤其是捕班)与江湖上各种人(如绿林刀客、窃贼、相命的、乞丐头、有名的僧道和帮会头子等)都要有拉拢联络。

三班班头和重要差役,在没事时总爱在衙门附近茶馆坐坐,据说就是为假此机会与各路朋友会见。

举几个例子,光绪年间,嵩县县衙的班头关老九就和纵横豫西的绿林总头王天纵(人称中州大侠)是把兄弟,王天纵在嵩县方面的通风报信、筹办供应,都由他负责。

这种情况在当时基本属于常态,再比如说光绪年间,河南新安县衙的班头晋顺成,也是在江湖上广交游的人。

新安北山有位行侠好义的刀客黄十四,与晋顺成为好友。光绪二十七年,黄友被陕州知州某人所杀,黄因替友报仇,在渑池境内官路上截击陕州知州,适知州不在,仅遇到眷属,黄将知州女儿砍伤并打死护送的骑兵一名,临走时自报名"爷爷是黄十四"。

黄十四事后,就了进新安城,夜见晋顺成说:"截击陕州官眷是我干的,预备到县投案,以免连累三哥(晋行三)。"

晋顺成说:"你投案必死,我顶着还有活路,你快走吧,一切由我承担。"之后捉拿黄十四紧急,新安王知县也得悉黄十四是晋顺成放走的,于是就将晋顺成押起,向他要人,拷打备至。

晋顺成答应叫手下人捉黄,但是实际却不办。之后陕州知州又将晋顺成提去通晋捉黄十四。晋顺成就指示差役用计拖延。


县官是个


晋顺成被押起来了,但是仍然拿不到黄十四,而且在此期间,洛阳至新安的官道上,一个月内接连出了18起劫案。于是新安县的士绅们,公禀要求仍将晋顺成还押新安以安地方(由此可见晋在江湖上潜势力之大)。果然将晋提回新安后,路上便平安无事了。

晋顺成在新安白天押在牢中,但自由自使,到晚上就回家中。又过二年多,陕州知州和新安王知事先后他调,此案也就不了了之。晋顺成仍然出来当班头,并且在江湖上格外有了名。

其实黄十四也并未远走,就在新安城北某煤窑作管帐先生。有人问黄为何不远逃,黄说:"万一晋三哥顶不住,县官要判他死刑时,我就到法场投案,不能让三哥替我死。"

知县的威风

县官官职虽小,但是出门时的排场可不小。县官因公出衙,先由当差的传:"下边侍候!"一声喊叫,三班六房齐集,鸽立大堂之下,执事仪仗排列宜门之外,蓝呢大轿由四人抬着(轿两边各有二人拉着纤绳),放于大堂中间。等听里面大声传呼大老爷出来啦",于是大堂上左鸣鼓,右击云板,全班衙役呼喊示威。

县官上了轿,仪门外鸣锣开道,两行带红帽穿皂衣的人打着旗牌,执事随开道锣前进,挟杖提绳者继之于后,轿前一人持红伞(名日"日照"),轿两边各二人手扶轿杆,带刀保护,书吏差役紧随轿后,前呼后拥,穿街过市。街上行人听见锣响和喝道声,纷纷让路,侧立道旁,无敢喧哗者。


县官是个


如果有犯道横行轿前者,则立时驻轿,将犯道者抓至轿前打20个嘴巴(打脸的刑具,形如鞋底),登时打的脸肿嘴歪,血流齿落。如有拦轿喊冤者,则押随轿后,待回衙或到站提讯。

县官回衙至仪门外时,执事人等依次用倒卷帘式,后者向内,轿至大堂,全衙更役肃立,待官下轿,衙役又连声呼"威",并鸣鼓击云板,俟官入内宅,才算侍候完毕散去。县官平时深居简出,偶而公出,便如上述排场,所谓"亲民之官",多数只是一句空话罢了。

看到了吧,尽管县官才是一个小小的七品,但是他们的权力却是极大的,因为在他的一县之境,他所代表的就是皇权。尽管晚清时期每个县衙,都是相当的黑暗污浊,县官也是凶狠贪婪,但是可笑的是,在每个县衙门大堂前的牌楼横梁上,却刻着"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这十六个斗大的字。这可能是最大的笑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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