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维权……这些都免费!” 感受有”温度” 的法律!

今天(4月19日)《金色热线追踪》请到了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赵祖平和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杨华

,一起来聊聊公共司法服务如何助力复工复产的话题。

“讨薪、维权……这些都免费!” 感受有”温度” 的法律!

公共法律服务助力复工复产


梅金刚是昆明一家中小型餐饮企业的企业主,因为疫情影响,一直没能复工,员工工资加上房租等开销,每个月最少要支出十二、三万元,给企业带来不小的压力。梅先生也有不少法律方面的疑问。


企业主 梅金刚:“在疫情期间,员工没有上班,工资应该怎么发放?等疫情结束以后,我们复工以后,法律层面或者国家政策上面,对我们企业有什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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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这些疑问,梅先生首先找到了社区,社区挂有五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牌子,梅先生拨打了热线电话。


企业主 梅金刚:“最后我们也按照工资的最低标准70%的比例给他们发放了。”


五华区司法局值班工作人员介绍,停业期间员工工资如何发放是个普遍性问题,如果企业有工会,可以和工会代表协商,如果没有工会,就与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协商,也可参考省外制定的底线。


五华区司法局大厅值班人员 李本江:“云南省目前还没有很明晰的发放的标准,但是参照省外的标准是70%,就是最低工资标准的70%,这是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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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很多中小企业经营者像梅先生一样,会遇到市场监管、劳动用工、合同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可能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五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很多小微企业没有专门的法律顾问,为此,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就成了他们重要的求助渠道。根据企业的需求,司法部门还提供了网上咨询和现场咨询的方式。


五华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汤思琦:“疫情期间,大家都不出门,我们都建议到网络平台来咨询,就关注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微信平台,就直接可以得到他需要咨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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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司法服务助力复工复产


主持人:“因为疫情原因,企业主梅先生面临一系列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他去了五华区司法局设在社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拨打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后面还被告知可以通过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微信平台获得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是什么?”


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赵祖平:“公共法律服务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通过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仲裁服务和法治宣传等资源,通过实体、网络和热线平台统一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法律服务。它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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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情况怎么样?”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杨华:“我省已陆续出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确定了我省一条主干、四张网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模式。6月,云南省委、省政府两办还将出台《关于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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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目前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主要是依托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发挥怎样的作用,以何种方式向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杨华:“公共法律服务是在疫情防控中起到防范疫情法治保障作用,为人民群众在特殊时期依然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疫情前期防控中,我们的实体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部分法律服务机构已经关闭,但是网络和热线平台仍然发挥积极作用。各地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方式,推广网络和远程服务,做好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工作,积极开展涉疫情法律服务,确保疫情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赵祖平:“中小微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最活跃的市场主体,我们要做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就要抓住这个主体,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帮助他们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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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撑起一片“蓝天”


杨卫华是云南弘同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他还有一个身份是五华区司法局的法律援助律师。


云南弘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杨卫华:“从我们2019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我们所26名专兼职律师一年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是109件,从2020年1月份到今天,我们代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是30件。”


杨卫华代理的最新一个法律案件是为三位农民工讨薪。这三位农民工受雇于杨某,杨某利用某园林绿化工程公司的资质,向某地产公司承揽了园林绿化的养护工程。从2017年到2020年初,分别拖欠三位申请人近5万元的工资。三位农民工此前多次讨薪未果,就向辖区派出所报案。通过派出所的指引,他们来到了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三位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于是指派杨卫华为三人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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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弘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杨卫华:“经过我们承办律师林绿化公司的普法宣教以及释明了法律责任后果以后,园林绿化公司表示愿意支付这三位申请人的所拖欠的报酬。”


作为公共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以后,指派律师其实是一种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再服务于普通群众的流程。


云南弘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杨卫华:“就拿本案来看,从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司法部的规定,一个民事诉讼案件全流程一共支付给指定律师的办案补贴为1200元人民币,市场价格是这样的,根据云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收费暂行指引的标准不会低于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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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法律援助”


主持人:“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现在哪些群体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法律援助以后他们将获得什么具体帮助?”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杨华:“一般情况下只要是经济困难的公民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指的是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农村按上年度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执行。另外,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以及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都可以向当地法律服务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援助后,我们会指派律师或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他们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也就是免费打官司、法律咨询、调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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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多的公共法律服务中,人民群众带着问题来、带着笑容走,这项民心工程让更多的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从而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


编导:黄丽莹

摄像:江涛

图片拍摄:范顺喜

海报制作:熊震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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