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禁電”已經實施,是時候改搶個自行車了!

最近關於深圳對於電動車的違法處罰規定一出,立刻在網絡上引起了軒然大波,不少網民朋友表示我國是否又將回到自行車大國的時代。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規定,對電動二輪車違法行為處罰如下:

1.駕駛電動二輪車闖紅燈,罰款300元;

2.駕駛電動二輪車逆行,罰款300元;

3.駕駛電動二輪車走機動車道,罰款500元;

4.駕駛無牌(標識)電動二輪車衝禁令,扣車並處2000元罰款;

5.駕駛無牌(標識)電動二輪車違規載人、載物,扣車並處2000元罰款;

6.駕駛無牌(標識)超標電動二輪車,扣車並處1000元罰款;

7.酒後駕駛電動二輪車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8.駕駛電動二輪車不戴頭盔的,依法處罰。

史上最嚴“禁電”已經實施,是時候改搶個自行車了!


從以上各種處罰規定來看,這無疑就是史上最嚴甚至最狠的電動車違規處罰,尤其是第5條:駕駛無牌(標識)電動二輪車違規載人、載物,扣車並處2000元罰款;2000元對於很多人來說有多重要,估計生活在上層社會的專家們永遠都不會理解。還有6條規定的駕駛無牌(標識)超標電動二輪車,扣車並處1000元罰款;大家都知道現在路上行駛的電動車幾乎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所謂的“超標”電動車,但是這所謂的“超標”電動車卻給無數個家庭提供了生活以及工作上的便利。

史上最嚴“禁電”已經實施,是時候改搶個自行車了!


不可否認在廣大的電動車駕駛人中確實是一部分駕駛者交通安全意識較差,近幾年來關於電動車的安全事故也常有發生,但是相比較全國近3億輛電動車的保有量來說,這個概率也不是特別高。就拿機動車來說,駕駛機動車必須嚴格造成各種考試後才能上路行駛,而且相對於機動車的各種法律法規也相對此件完善,儘管如此依然還是存在大量的機動車違法違規,而且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後果遠比其他交通工具要嚴重的,再加上機動車的尾氣、噪音對環境汙染問題,為什麼就沒有專家出來說禁止機動車上路行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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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隨著越來越多的城市都加入點“禁電”的行動中,普通老百姓的出行乃至生活必然收到了極大的影響。如果專家或者有關部門真是為了老百姓的安全著想,那麼完全可以從源頭上控制所謂的電動車安全性能等問題,如今科技發達的今天製造一輛安全的“超標”電動車我想應該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吧?另外,電動車從出現到現在,相對於電動車的交通法規一直含糊不清,如果駕駛電動車也按照駕駛機動車的管理模式來管理,有了明確的法律法規來約束出電動上路行駛,那麼也不會有現在這麼多的電動車違法行為。

史上最嚴“禁電”已經實施,是時候改搶個自行車了!


總得來說,現在能騎電動車其實大部分都是社會底層的勞動人民,因為電動車低廉的價格和方便快捷的特點確實深受大家喜愛,所以現在電動車對於很多人來說不僅僅只是一輛交通工具,它也是很多人謀生的工具。

對於深圳乃至全國出臺的“禁電”政策,大家有什麼想說的,歡迎參與文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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