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司法局规范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

为进一步加强费县人民调解工作,充分调动县、乡两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规范县、乡两级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的发放管理。费县司法局出台了《费县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对费县县、乡两级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人民调解卷宗的考核标准及相关补贴发放程序进行了规范。

费县司法局规范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

一是实行分级定补。该办法将县、乡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有效化解的矛盾纠纷按产生原因、涉及人数、金额,化解难度分为简易矛盾纠纷、一般矛盾纠纷、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和重大矛盾纠纷四个等级,分别给予不同金额的案件补贴。

二是强化了案卷考核标准。规定了化解的矛盾纠纷,必须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和统计报表的通知》的内容要求制作人民调解卷宗。

三是制定了规范的发放程序。规定了案件补贴发放时间;审核和案件补贴认定工作;建立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台帐,规范、完善相关财务手续。

费县司法局规范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

该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是费县司法局学习和发展“枫桥经验”,创新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方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提升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的积极性,推动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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