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布丨插手干預司法辦案、貪汙受賄 某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原主任王某獲刑十一年半

中國網5月6日訊 最高檢今日發佈檢察人員違反“三個規定”典型案例。某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原主任王某多次接受他人請託,收受他人賄賂,利用職務影響力,幫助他人減輕或逃避處罰,干預、插手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案件,受到刑事責任追究,最終身陷囹圄。

2015年,時任某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主任王某接受竇某請託,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力,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案件提供幫助,收受現金10萬元。2016年,王某又接受李某請託,為李某親屬趙某涉嫌強姦案的處理提供幫助,收受李某親屬5萬元。2017年至2018年,王某給轄區內基層院有關人員打電話,要求給予2名犯罪嫌疑人從輕處理。此外,王某還有其他違紀違法問題。

2018年,王某因插手、干預司法辦案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因貪汙、受賄、徇私枉法等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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