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徵信將上線,離婚買房行不通了?都是扯淡...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大衛聊地產”(ID:dwtalk),作者|大衛;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刪除,謝謝


1月初,央行徵信中心發佈了這樣一條通告:


新版徵信將上線,離婚買房行不通了?都是扯淡...

主要內容是告訴大家2020年1月14日-2020年1月19日個人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將進行系統升級,暫停對外服務。

升級暫停期間如果要查個人信用信息,就要拿身份證去各地指定的銀行網點去(平時我們打印個人信用報告的網點)。

一石激起千層浪花朵朵,有人說以後“離婚按揭買房”這條路走不通了!

有人說徵信從嚴,更新週期縮短,對樓市是大利空!

我小號加的50箇中介朋友,他們都發了朋友圈,還有人讓我趕緊去買房...

財聯社也湊熱鬧。

新版徵信將上線,離婚買房行不通了?都是扯淡...

其實這事去年初網絡上就傳的沸沸揚揚,釋放出一些具體標準,我還專門分析過。

對於新版徵信可能產生的變化,大致會是這麼幾方面:

1)信息更新更加及時、準確


舊版的個人信用記錄一般一個月一更新,新版或只需要2個工作日就能完成更新

假如沒有了時間差!就會斷絕“同時按揭貸款買兩套房”這回事,俗稱“併發”。

2)顯示五年內的不良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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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個人信貸記錄中,將分信用卡、房貸、和其他貸款,如果逾期了會直接顯示次數。

但同樣只展示消費者最近五年的逾期記錄。

而目前市場行情是銀行普遍只引用近兩年內的逾期次數作為參考。

3)作為共同借款人,夫妻兩人的徵信均會體現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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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如果夫妻共同貸款買了一套房,按照家庭算,他們再買房就只能辦理二套房按揭。

但假如他們離婚,一方就擁有了首套房按揭資格!(因為即便夫妻共同貸款買房,信用報告也只會在主借款人名下記錄一次住房貸款)。

當新系統上線,就不行了!

這幾天很多人說的“未來不能通過離婚而獲得買房按揭資格了”就是因為此項改變。當然,這裡應該說的是JIA離婚。(找正哥那種)

因為早就爆出更為詳實的細節:如果後續借款主體發生更改,徵信系統也會及時更新情況,並上報到金融機構

也就是說:真離婚,“沒房但有貸款記錄”的一方,將重新擁有買房貸款資格“假離婚”行不通了!

PS:

關於離婚買房這一點,目前在我國不同城市的執行標準千差萬別。

不限購的城市,幾乎都是“只認貸不認房”,只要還清房貸,就能無限循環按揭貸款

限購的地區,又因為調控思路的不同導致不同鬆緊程度和不同形式的“認房又認貸”和“首付&利率規定”。

題外話:重慶離婚率全國前列,不是重慶人薄情,其中一個因素就是在大城市裡,只有重慶只認貸不認房。離婚不是為了“騙貸”,別人真去民政局離婚,你憑什麼說人家騙?


4)個人信息加強版來了!


新版徵信將上線,離婚買房行不通了?都是扯淡...

按照爆出的細節,新版徵信將完整展示學歷信息、就業情況、電子郵箱信息、通訊地址、戶籍地址、所有個人手機號

加強配偶信息完整度,如包含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工作單位和聯繫電話

個人近幾年詳盡的居住信息都會記錄在冊。

過去徵信的個人信息,都是來源於少量聯網獲取,比如社保、工作單位。

學歷、婚姻狀態、手機號碼、通訊地址、居住地址等,更多取決於“自己主動填報才有記錄”的原則。

如今社會已經全面聯網化,假如央行將通過特定端口採集到公安、民政、稅務、國土房管及其他相關數據,那麼一定能將個人信息一網打盡,徵信也就成了沒辦法作假的個人簡歷

HR通知你應聘,會說“記到帶上個人徵信報道哈”。

我們在互聯網上,變得一絲不掛。

當然,按照現今的水平,技術上應該沒有任何問題,只是“合不合適

”和“”的問題。

5)水、電費等公用事業繳費信息也會影響徵信?

還有一條關於水電費等計入個人徵信的變化。

新版徵信將上線,離婚買房行不通了?都是扯淡...

目前大概有9.9億人納入到了徵信系統,還有另外的大約4.6億人因為缺少信貸記錄而沒有徵信信息!

怎麼辦?通過採集“公共事業繳費”,成了解決儘快普及個人徵信管控的辦法之一。

但採集個人信息,必須得到本人同意。

因此,這一條對個人徵信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看完這些變化,若新版徵信到來,會對我們有什麼影響呢?

  • 離婚買房行不通了?
  • “併發申請首套貸款”的窟窿堵上了?
  • 個人信息透明,各類貸款審查會更難了?


最近幾年,隨著科技和互聯網水平的進步,個人信息記錄必然越來越全面,同時,個人信用與生活也越發關聯。

  • 中度或重度不良,會影響我們的貸款,比如貸不到款或者比正常利率高很多。信用不好的人很難從銀行借到低息的錢。當急需用錢時,有些人鋌而走險去借高利貸,“高利貸”一般不看徵信。但後果卻不堪設想。
  • 而嚴重不良,比如成了黑名單。那麼可能導致你坐不了飛機、高鐵,你名下所有銀行卡不能支付中高檔消費。甚至會凍結財產,無法取出和消費,但凡有錢就會被拿去還債。


個人信用與樓市的關聯,更多體現在是否有按揭資格的界定;首套房、二套房按揭資格與貸款利率的界定。

比如現階段,全國性大的基礎原則規定是:

以家庭為單位,

家庭首套房,買房人自出30%以上的資金,其餘70%以內的部分,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也有極個別支持首付20%,貸款80%),利率為就近日期公佈的LPR基礎利率(允許各城市人行制定加點原則,各商業銀行亦可根據自身情況指定在原則之上進一步上浮)。

家庭二套房,買房人自出40%以上的資金,其餘60%以內的部分,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利率為就近日期公佈的LPR基礎利率+60個基點。(各地商業銀行同樣可以進一步上浮!)

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長效穩定發展”“因城施策”已然是房地產調控的核心宗旨。

因此,各個商業銀行在房貸審核方面,實質上都是在政策“紅線”基礎之上,十分靈活的執行著...

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商業銀行、不同的階段、同一家商業銀行內部不同的支行、同一家支行面對不同開發商的樓盤,政策都有可能有差異!

“擦邊球”情況甚多,沒有完全一致的標準

這才是現實。


因此,第二代徵信,他可怕嗎?

真沒什麼可怕的。


新版徵信,自然是好事。

我們的社會本該變得規範化。“投機取巧的空子”越來越少,社會越規範、誠信。守信者一路暢通,失信人寸步難行

新版徵信將上線,離婚買房行不通了?都是扯淡...

單純對於樓市而言,跟稅收、買房資格、租售同權等等調控政策一樣,政策都必然服務於市場穩步發展,因客觀環境條件的變化而變;又因城市和居民的需求,服務於“因城施策”。

因此,通過這個事,我們更應該明白的道理是:一份漂亮的個人信用記錄,太重要了!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大衛聊地產”(ID:dwtalk),作者|大衛;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刪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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