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举行《福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听证会的通告(二)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快推进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0号)、《黔南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黔南交发〔2019〕12号),按照《贵州省行政听证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于2020年4月24日在市交通运输局举行福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听证会,现就有关听证人员的产生方式及具体名单通告如下:

一、听证人员推荐产生

按照听证人员资格条件,听证会由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态度,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参加人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信息)的人员参加。由有关单位、乡镇(街道)推荐产生。

二、听证人员名单

(一)听证代表(共61人):

1.人大、政协代表4名。推荐产生由市人大唐飞、唐毓先;市政协邱敏、张安凤参加;

2.政府部门代表14人。每个单位推荐1名代表,由市政法委李靖、市司法局杨新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民勇、市发改局毛本平、市公安交警大队伍桂权、市财政局罗学香等部门,以及马场坪街道罗民杰、金山街道李怀俊、陆坪镇汪军、凤山镇刘忠、仙桥乡张政、道坪镇娄云、牛场镇杨昌松、龙昌镇宋吴洪参加。

3.企业代表23人。由全市客运企业人员推荐产生(2家公交、2家道路旅客运输、10家出租汽车公司各2名代表):

福泉市金福顺、龙泉客运有限公司陈刚、王安佳;福泉市福顺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周志友、代志荣;福泉市红色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程沛权、石华付;福泉市祥鑫城市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金豪、杨芳;福泉市迅达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胡成义、金延威;福泉市宏远出租车公司蒋仕华、胡建国;福泉市磷都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曾顺昌、张林;福泉市全顺出租客运有限公司陈全忠、李付祥;福泉市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含出租)何平泉、刘姜;黔南交运有限责任公司福泉分公司金亮、罗光祥;福泉市公交公司余向国、郑昌武;福泉市兴联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吴志群。

4.市民代表20人。采取市民自愿报名,随机抽选方式产生:马场坪街道刘华连、刘福欢、吴玉华、欧宗菊、谭世君、鲜文丽、邱修发、徐富光、王小丽、徐承忠,金山街道王承志、江丽、李丽娜、熊兴国、黄继忠、邹利军、邓庆坤、范长青、田彬、何志鸿参加。

(二)媒体人员2名:由市媒体中心人员委派赵贵琼、李孟媛参会。

(三)公证人员2名:由市公证处委派杨光友、李琇参会。

三、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代表一旦被选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

(三)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会主持人许可。

特此通告

福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15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