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有綏芬河滿洲里旅居史人員入瓊,須持當地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月14日,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通知,要求14天內有黑龍江綏芬河、內蒙古滿洲里等地旅居史的人員,必須持有當地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才能進入海南。

南都此前報道,4月14日,中國駐符拉迪沃斯託克總領館官網提醒稱,通過莫斯科-符拉迪沃斯託克-綏芬河路線輸入黑龍江省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累計已達322例,均為中國籍。另據內蒙古衛健委官網4月15日消息,呼倫貝爾市的滿洲里市累計境外輸入新冠肺炎確診病例71例、疑似病例11例。

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揮部表示,黑龍江省綏芬河市,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市等,目前疫情分級為中(高)風險地區,凡是14天內有上述地區旅居史人員,必須持有當地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才能入瓊。

通知要求,人員入瓊前後,本人要如實報告旅居史,如隱瞞不報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對於已經入瓊人員,在外省未做核酸檢測的,由所在市縣指揮部組織補做一次核酸檢測(按疑似病例分區送檢),檢測費用自理。核酸檢測結果陰性的,正常流動。

該省對武漢抵瓊人員檢測工作亦做出調整,對離漢前7天內未進行核酸檢測或無法提供抗體檢測陽性結果的人員,在該省入瓊口岸(包括機場、三港一站)集中隔離點開展核酸檢測,檢測結果陰性的,正常放行,檢測結果陽性的,按照無症狀感染者防控要求轉送定點醫院。

此外,持有當地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或既往血清特異性保護抗體檢測陽性證明的,可正常通行。對於部分特殊人群,有關單位有特殊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採寫:南都記者 林子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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