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人员能否提拔、评职称,能否有转岗的机会

刚刚提拔副科,但性质是工勤岗位,上班以来一直在专业技术岗位,能否转岗?

题主这个问题,能把人的头绕晕八回。这个题目有两个矛盾,需要分说明白:

1、工勤岗位没有副科职位。事业单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三个岗位对应三种不同的晋升方式,管理岗位从管理十级起晋升,管理九级相当于公务员中的科员,管理八级相当于副科,管理七级相当于正科,这在综合管理类事业单位,平常都是副科正科这么称呼的,反而很少有人问你是管理几级,除非是会计或者管工资档案的人。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一样都是干部身份,执行的是职称晋升模式,从初级职称晋升到中级职称,再到副高、高级。工勤岗位是工人,是从初级工开始,晋升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由此可和,工勤岗位只能晋升技术资格等级,晋升不了副科职务。

工勤人员能否提拔、评职称,能否有转岗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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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人不能提拔副科级职务。如果工勤岗位指的是自己的身份是工人,那么2006年以后,工勤人员晋升副科以上职务也没有了可能性。之前工人可以以代干、转干、聘干身份,晋升副科级以上职务,之后这个政策就停止了。党政机关的工人已经提拔任用的,不仅不能再行提拔晋升,而且还要退出实职,不允许直接担任领导职务,只能享受相应级别的待遇,而且因为工人不能参公,也不能享受职级并行规定,提升职级也不行了。事业单位虽然没有规定不允许担任实职,但已经明确不能再晋升更高级别的职位,因此也不能提拔任用。

工勤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或者在管理岗位任职,过去认定为“混岗”,属于违规行为。但是在实行了“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地方和事业单位,这种行为已经不算混岗了,工人可以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岗位对应的身份享受相应的待遇,也可以晋升发展。比如在管理岗位的,可以晋升管理九级、八级及至更高职级,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也可以评聘职称。因而实行聘用制管理以后,工人通过竞聘转岗,完全是可行的,提拔任用也是符合规定的。

工勤人员能否提拔、评职称,能否有转岗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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