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強大的國家不會因為一個漢奸而坍塌掉

【轉人民網時評】讀了李德民同志的時評《把漢奸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感到痛快淋漓!

在紀念抗日戰爭勝利60週年的歲月裡,揭露批判漢奸賣國賊與謳歌讚美抗日民族英雄,具有同樣重要的意義。

“漢奸”是中國由來已久的一個歷史文化現象。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出現了三大傀儡人物:溥儀、汪精衛和貝當,其中我國佔了兩位。

按詞典的解釋,漢奸 “原指漢族的敗類。現泛指中華民族中投靠外國侵略者,甘心受其驅使,出賣祖國利益的人。”由這個解釋可以看出,漢奸的詞義概念經歷了一個變化的過程,它原指漢族的敗類,後來才演變為泛指中華民族的敗類。也就是說,漢奸原是漢族人的一個概念,指的是背叛漢民族,背叛漢族王朝,而投靠與漢族為敵之異族的漢人,它的界限是民族而非國家。

隨著歷史的發展變遷,漢奸的概念也發生了變化。特別是從1840年起,中國開始遭到西方列強的入侵,面對西方列強的侵略和壓迫,中華各族人民成為生死與共的整體。中華民族同帝國主義的矛盾成為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抗擊帝國主義侵略,捍衛國家主權和民族獨立成為中華民族的主要任務。這個歷史變化使“民族英雄”與“漢奸”的概念都超越了漢族的界限,而緊密地與祖國的概念聯繫在一起。凡在反抗帝國主義侵略的鬥爭中流血犧牲、建立功勳的中華兒女,不管是哪個民族的人,都被國人尊之為民族英雄;

反之,背叛祖國,投靠外國侵略者,甘心供其驅使,出賣祖國利益的中國人,不管其屬於哪個民族,都被國人斥之為漢奸。從這時起,“賣國賊”也就成為漢奸的別稱,人們通常將“漢奸”與“賣國賊”連綴使用,於是出現了“漢奸賣國賊”的提法。在長達十四年的中日戰爭期間,漢奸問題極為突出,甚至突出到了影響抗戰進程的地步。光是中共領導的抗日武裝就殲滅偽軍將近120萬,日本投降時尚有偽軍146萬、偽警察40多萬,加上偽滿洲國軍14萬、偽滿警察10萬和不穿軍裝的大大小小的漢奸官吏,總數至少在300萬以上,數量比侵華日軍還多。當時留下來的汪偽《國民政府公報》洋洋二十大本,上面任命的漢奸官吏密密麻麻,數不勝數。如果把那些公報摞起來,足有一人多高。這是中華民族的恥辱史,看了真讓人痛心切齒。這些漢奸寡廉鮮恥,認賊作父,甘當傀儡,為虎作倀,賣國求榮,不知幹了多少助紂為虐、禍害同胞的壞事,使中國的抗戰力量倍受掣肘和消耗,加深了中國人民的苦難,更延遲了抗戰勝利的到來。可以說,漢奸是中國人中最醜惡、最卑鄙的壞蛋,是中華民族的敗類,是不恥於人類價值與尊嚴的敗類。當年,國難當頭,就連一些打家劫舍的土匪、為非作歹的“袍哥”和形形色色的幫會成員,都紛紛起來抗戰;而漢奸生長在中國這片土地上,是祖國哺育了他們,可他們反而投靠到侵略者一邊幫助他們殘害自己的祖國和同胞,他們是什麼東西?他們已經越過了做人的底線。

對這些民族敗類,凡是有肝腸有血性的中國人,恨不能除之後快。抗戰期間和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先後頒佈了《修正懲治漢奸條例》和《處理漢奸案件條例》,中共領導的各敵後抗日根據地也都參照國民政府的條例,頒佈了自己的懲處漢奸法規,對漢奸進行搜捕、審判,一大批漢奸賣國賊得到了應有的下場。

在今天的社會里,還有沒有漢奸?回答是肯定的。一些人反共進而反民族反祖國,一些人出於個人利益而出賣國家利益,一些人被國外反華勢力收買而變成了漢奸,一些人繼承了他們漢奸先輩的衣缽而成為新一代漢奸。他們或者進行赤裸裸的賣國勾當,或者暗中出賣國家機密,或者在同外國的交易中吃裡扒外,或者打著學術研究或文化宣傳的幌子隱晦地散佈賣國思想,其共同特點就是損害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

中華民族要實現偉大復興,就必須最大限度地剷除漢奸,還要大張旗鼓地揭露鞭撻那些已經定了性的漢奸,把他們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以便造成一種氛圍、一種導向、一種正確的榮辱觀,讓新一代的國人當中多出熱愛祖國者,少出漢奸賣國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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