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营口道67岁老人捅人案:光天化日之下,谁“杀”了那女孩?

8月12日11时20分左右,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恶性案件。


谁也不会想到,一个67岁、衣着普通、挎着菜篮的老人,会突然发难,持刀行凶,并造成两名路过的女子一死一伤的惨痛结局。

天津营口道67岁老人捅人案:光天化日之下,谁“杀”了那女孩?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那女孩在受害的前一秒,可能像很多人一样,还在思考着午饭吃啥……

光天化日之下,在闹市区的路口,为何会发生这样可怕的事?

维护正义的执法者、围观的路人、外表平平无奇的恶魔老人,是谁判了那女孩“死刑”?


01 带着“镣铐”的正义

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突发案件,往往是最防不胜防的。


谁也不会预先想到,路上一个平平无奇的老大爷,会突然拿起屠刀。


案件发生后,警方迅速反应,制服并抓捕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然而,微博上很多人看过抓捕视频后,认为执法者对嫌犯太过“温柔”,高呼应该采取更加“强硬”的措施。


事实却是,“保护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是每个基层执法者必须遵循的金科玉律。


在面对穷凶极恶的嫌犯时,有时甚至连自身权益都难以保证。


在轰动一时的“徐纯合案”中,徐纯合在火车站闹事,辱骂、殴打赶来制止的民警。并把自己才6岁的女儿扔向民警,趁机抢夺警械,殴打民警头部。


民警取出配枪多次警告,但徐纯合并没有停下,在警告无效后,民警将其击毙。


事发后,铁路公安向徐纯合家属进行了赔款,但家属却要求民警偿命。


虽然,最后民警被认定为是正当履职行为,但是案件还是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现在非常经典的“警察打人了”自此流传开来。


简简单单的一句“警察打人了”,却无疑给执法者的正当执法行为带上了一副“镣铐”。


如果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采取暴力手段制服嫌犯,那就很容易“摊上事”。


天津营口道67岁老人捅人案:光天化日之下,谁“杀”了那女孩?

02 不敢见义勇为的围观路人

案发后,网上出现了几段围观路人拍摄的视频。

其中一段视频的拍摄者,明知刘某某要继续行凶,却没有出手制止,而是躲在安全地带拍视频。

诚然,见义勇为要充分考虑自身情况,这里我们无法去指责那些围观路人的不作为。

需要反思的是,如果能给见义勇为者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是不是会有更多的人愿意挺身而出?

假使路人碰到这个事情,开车把老头撞翻在地,及时制止了他的犯罪行为。

如果事后能给予路人各种荣誉,保险公司全额报销修车费用,孩子高考加分,那大家肯定都会出手。

但实际情况是,如果路人把行凶老人撞翻在地,制止了他行凶,因为犯罪没有实施完,老人关几天放出来,而路人还得担心被打击报复,以及天价赔偿。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

所以,要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并给予奖励,无论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只有这样,才能鼓励更多的人见义勇为。

03 欺软怕硬的恶魔

经查,案件的罪魁祸首——恶魔老人刘某某并无精神病。从路人拍的视频中也可以看出,被捕后刘某某表现得十分冷静。

被捕后,他淡定地说有“重大案情”要报告,甚至嘴角还微微上扬,仿佛自己刚刚犯下的滔天罪行是伸张正义似的。


天津营口道67岁老人捅人案:光天化日之下,谁“杀”了那女孩?

不管此前刘某某遭遇到了什么事情,被害的女孩何其无辜?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

可是,刘某某遇到问题不敢正面解决,却转而把屠刀对准无辜的弱者,柿子专挑软的捏,把“欺善怕恶,欺软怕硬”发挥到了极致!

当他站在中午的闹市路口,身边是川流不息的人群,他不敢向那些体格强壮的男路人下手,却专挑弱女子下手,心思何其歹毒!

早在2004年,刘某某就曾因琐事纠纷,持械报复伤害他人,被判处刑罚并没有使他悔改,终于又犯下大错。

诚然,每个人都会遇到一些琐事纠纷,社会上戾气重的人也不少,但是如果因此把妇女、儿童当成发泄负面情绪的对象,那我们的生活将变成人间炼狱!

遇到问题应该积极寻找正面途径解决,而不是把屠刀伸向无辜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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