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窥是好奇
被人肉却是恐慌
好奇它自带魔力
结局往往害死猫
偷窥他人隐私是一种违法行为,再好奇也不能越线。阜沙L女士终究没能把持住底线,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上网寻找查看他人微信聊天记录的服务……
L女士就因为一丝“邪念”
被骗子抓住了“把柄”
诈骗了一笔血汗钱……
下面小靓给大家分析一下
骗子是如何“套路”L女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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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第一步:
抓住需求发布虚假广告
有需求就有市场,但等待L女士却是当下盛行的网络诈骗。很快L女士便找到了自称“商务咨询公司”的客服,专门提供三年内的微信聊天记录服务,堪称“好奇猫粮”,仅需1800元。
Second
第二步:
诱导转账
L女士很想查看暗恋对象的微信聊天内容,于是联系客服,并按要求交了 900元定金 。接着对方说国家对个人隐私保护比较严格,所以要收取三倍的保证金,L女士只好又向对方转账 5400元 。
对方给L女士一个百度网盘的链接和提取码,当L女士迫不及待地打开链接输入提取码时,却显示提取码错误。L女士向对方讨说法,对方表示L女士回复太晚有钓鱼执法的嫌疑,需收取三倍保证金,事后再退还。L女士要求退款,对方说只能退佣金的百分之三十,退款共计5940元。
Third
第三步:
以退为进,诈骗更多转账
L女士感觉亏了,此时对方又表示可以先帮L女士垫付保证金,L女士自己只需垫付1000元即可。于是L女士再次 转账1000元 ,大概过了五分钟,对方说财务发现垫付嫌疑,必须L女士自己付清保证金才可以。
L女士再次想退款,对方坚持只能退5940元。L女士最终接受,对方也发送了退款的截图,但需要24小时才能到账。此时,L女士还是想要聊天记录,于是又转账1700元 。然而直到第二天10点左右L女士仍没有收到退款,对方也不再回复,L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报警。
好奇心人人都有
但要守住底线不逾越
违法红线坚定不碰
违法服务不要信
最后还要提醒大家
绝对不能侵犯别人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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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