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筆記 第十七章:太上,不知有之


《道德经》笔记 第十七章:太上,不知有之

原文: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译:

最高明的统治,下头的人不知道他存在;次一级的统治,老百姓亲附而且赞誉它;而再次一级的统治,老百姓畏惧它;再次一级的统治,老百姓就咒骂它。对此,有人半信半疑,有人不信。最高明的统治慎重自制,发号施令很谨慎。功成事遂,老百姓都说,我们本来就是这样的呀。

评注:

上一章讲了,修练达到常道,才能成为无为而治的王者。

最高明的管理者,属于无为而治型的。

悠兮,悠即有悠然自得的意思,也有慎重的意思,还有控制节奏、不急不徐之意。①

有道的统治者才能清静无为。

周代诗歌中也有类似意思。②

帝谓文王(上帝告诫周文王)

予怀明德(我将保佑你的聪明上德)

不大声以色(不沉溺声色)

不长夏以革(不依靠刑罚)

不识不知(人民在不识不知之中)

顺帝之则(顺从了上帝的规则)

塞尔旺指出:“愚蠢的暴君可以用铁链束缚他的奴隶,但一个真正的政治家则凭依他自己的(思想)锁链更牢固地禁锢他们……而最明智的贤君的固若金汤的基础便建立在大脑柔软的神经纤维上。”

现代民主社会更是如此。

老百姓并不依赖某个政治家,觉得任何他们可有可无,换一拨人一样能干好,有他没他国家都一样正常运转。老子反对“能人政治”、“伟人政治”,主张“不尚贤”,英雄出现往往意味是国家和人民的灾难,民主国家也许不能产生一代天骄式的人物,并且不可否认民主政治也导致很多问题,但民主国家能够以民主的方式,极大的减少因为统治者的主观错误所产生的的负面影响。

次一级的统治者是亲民怀仁型,比如孟子理想中的仁君,由于他的仁慈,人们自然前来归附。

再次一级统治者是威权型的,人民害怕它的刑律与暴力机器。

老子的无为而治不是顺应规律、按规律办事,人工总结的自然规律不能当成了自然本身。自然是无限的、是浑然一体的,而规律只是我们的发明。规律顶多算是一种暂时有效的理论。

在老子心中,道是自然的,它是万物本源,是终极的实相,没有比它更高的存在,没有人能决定和影响它,它才是最顶层的设计者、创造者。

只有达到道的境界,才能真正无为而治。

生命的意识维度进化了,智慧的层次自然就不一样了。

比如有视觉感官的动物出现后,它们的世界比原来没有视觉感觉的动物多出一个维度,他们的世界有了截然不同的差别:无视觉感官的动物认为不可思议的事情在有视觉感官的动物看来却是小菜一碟,有视觉感官的动物看得明明白白的事情在无视觉感官的动物想来根本就是“超自然的”。

真理与谬误、绝对与相对……一旦我们的思维进化了,凡此种种纠缠不清的二元概念将灰飞烟灭。

老子谈到“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32章)、“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37章),也有类似意思。

老子一书中多次出现“自然”,意思是说:它自己就是那样,是自洽、自足的。不是指自然界。

十七章:百姓皆有我自然。

二十三章:希言自然

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五十一章: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在老子心中,道是终极的存在,是天地万物的创造者,是万物之母,万物本质,它不受其他事物影响,它自己决定自己,它是终极的规则制定者,它绝对自由、自洽。这就是所谓“道法自然”。

如果以为道是取自于自然、学习于大自然,就谬以千里。

注解:

①《说文》:“悠,忧也”。《尔雅·释诂下》:“悠,思也。”《广韻·尤韻》:“悠,思也,忧也”。《诗经·召南·关雎》:“优哉游哉,辗转反侧”。

悠在方言中还有控制节奏,不急不徐之意,比如“悠着点”。

②《诗经·周颂·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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