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僥倖上路 森林交警現場逮個正著

5月22日中午,吉林省森林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岔子大队秩序中队民警王柏松,辅警李勇在新胜干线天合兴管护站900米处设卡执勤时,一辆白色大众轿车由北向南驶来,行驶缓慢,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上前示意该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摇下车窗接过驾驶员的行驶证和驾驶证时,一股酒味扑面而来。民警随即询问其喝没喝酒,司机徐某却坚决声称自己今天没喝酒,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这名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41.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隔夜酒”侥幸上路 森林交警现场逮个正着


经过进一步询问得知,该驾驶员在头天晚上喝了半斤52度白酒,一直喝酒到凌晨1点,睡得比较晚,并且休息也不足。


“隔夜酒”侥幸上路 森林交警现场逮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对该驾驶员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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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各位驾驶员朋友们,隔夜酒驾应当引起大家的重视,因酒精在人体内消散时间为10-20个小时,一般24小时后会达到正常状态,但由于每个人在年龄、体质、解酒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同的人需要的时间不一样,因此,建议驾驶员朋友在饮酒后过20小时后再开车最为稳妥。在不确定是否已经解酒的情况下切忌驾驶机动车,别等被逮着了才认识到“隔夜酒”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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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只有一次

酒驾不可“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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