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長市永豐鎮原人大主席仲華涉二罪被天長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天长市永丰镇原人大主席仲华涉二罪被天长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安徽省天长市永丰镇原人大主席仲华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一案,经天长市人民检察院审查,于2020年9月7日依法向天长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至2020年7月,被告人仲华在担任永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永丰镇人大主席期间,利用其分管永丰镇工业及工业园区建设的职务便利,侵吞工业园区配套工程款及土地转让款差价等,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索取园区相关承建商和有关企业、个人贿赂等,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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