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動態|龍江銀行因內控等問題被罰220萬元 年內罰款合計已超500萬


監管動態|龍江銀行因內控等問題被罰220萬元 年內罰款合計已超500萬


記者 賀向軍 實習記者 彭鑫 報道

10月10日,龍江銀行再收7張罰單,合計被罰220萬元。

雙鴨山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江銀行")雙鴨山龍興支行因內控管理不到位,違規辦理業務;印章管理不到位,罰款100萬元。


監管動態|龍江銀行因內控等問題被罰220萬元 年內罰款合計已超500萬


另外一張罰單顯示,龍江銀行雙鴨山分行因印章管理不到位;案件風險防控落實不到位;強制休假制度執行不到位;員工行為排查流於形式,罰款120萬元。


監管動態|龍江銀行因內控等問題被罰220萬元 年內罰款合計已超500萬


同時,相關負責人牛某,因對違規授權造成銀行資金短款、私蓋印章詐騙客戶資金負直接責任,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徐某對未執行存款業務管理操作規程、存款業務逆程序操作負直接責任,禁止3年從事銀行業工作。


另外,相關負責人孫某對龍江銀行雙鴨山分行未建立案防工作相關制度、案防制度落實不到位、發生詐騙客戶資金案件負領導責任警告並罰款10萬元;陳某對雙鴨山分行員工行為排查流於形式、印章管理不到位、強制休假制度執行不到位負管理責任警告並罰款5萬元;付某對鴨山分行案防制度落實不到位、印章管理不到位、發生侵佔銀行資金和詐騙客戶資金案件負管理責任警告並罰款5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據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上半年,龍江銀行及該行員工罰單合計超500萬元,罰單大多與內控、貸款相關。


9月20日,龍江銀行廣信支行因內控制度執行不嚴,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罰款20萬元。其中一位相關負責人李某負直接責任,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另一位負責人關某負管理責任,給予警告處罰。


9月9日,龍江銀行雙鴨山紅興隆支行因貸款"三查"嚴重不盡職,導致信貸資金形成不良,罰款40萬。相關負責人張某負直接領導責任,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1年;吳某負直接管理責任,給予警告並罰款5萬元。


7月29日,龍江銀行司寶清支行因違法違規發放貸款,貸款"三查"嚴重不盡職,信貸資金被他人使用並形成不良,罰款50萬元。兩位相關負責人孟某、高某,分別負直接領導責任、直接責任,兩人均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


7月10日,龍江銀行黑河北安支行因貸款"三查"不到位,被黑河銀保監分局罰款40萬元。同時,7名相關責任人對龍江銀行黑河北安支行貸款"三查"不到位負直接責任,分別給予處罰。


因貸款問題屢次被罰的同時,上半年龍江銀行不良呈上升態勢。龍江銀行發佈的2020上半年年報中披露了該行資產質量相關數據。截止到2020年6月末,該行貸款總額較年初增長74.34億元至1064.65億元,不良貸款餘額較年初增長7.8億元至28.11億元,不良貸款率較年初增長0.59個百分點至2.64%,另外該行的關注類貸款的佔比較高,2019年末,該行關注類貸款佔比達到8.09%,今年上半年,關注類貸款佔比再次提升至9.55%。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上個月龍江銀行原黨委副書記、行長被調查。9月25日,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網站公告顯示,龍江銀行原黨委副書記、行長關喜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關喜華自1987年參加工作,曾任交通銀行大慶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大慶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2016年5月從龍江銀行辭職。


記者發現,這並不是龍江銀行第一位高管落馬,2014年5月原副行長楊寶仁因犯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2014年9月,原董事長楊進先利用職務收受賄賂、貪汙公款被開除黨籍;2015年7月,時任龍江銀行副行長王貴彬(副廳級)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記者就罰單情況、信貸風險管控等情況致函龍江銀行,尋求進一步溝通,但截至發稿,未獲對方回覆。


龍江銀行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於2009年12月25日正式對外掛牌營業,是在原齊齊哈爾市商業銀行、牡丹江市商業銀行、大慶市商業銀行和七臺河市城市信用社基礎上合併重組而設立的省級城市商業銀行在黑龍江省內13個地市均設有分行。截至2019年末,龍江銀行共有營業機構234家(含3家籌建機構),在黑龍江、湖北、安徽、福建、寧夏等5省區發起設立村鎮銀行11家。


本文由新華融媒·看財經原創出品,未經許可,請勿轉載。

線索徵集熱線:15184711302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