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鴻路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註銷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完成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541 證券簡稱:鴻路鋼構 公告編號:2020-030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 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和資金到賬時間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6〕1366號文核准,並經貴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銷商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發行方式,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81,145,902股,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15.01元,共計募集資金1,217,999,989.02元,坐扣承銷和保薦費用2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資金為1,197,999,989.02元,已由主承銷商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2016年8月12日匯入本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賬戶。另減除上網發行費、文件印刷費、申報會計師費、律師費、評估費等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新增外部費用10,082,597.7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淨額為1,187,917,391.26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並由其出具《驗資報告》(天健驗〔2016〕5-12號)。

二、募集資金存放和管理情況

(一) 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為了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護投資者權益,本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安徽鴻路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根據《管理辦法》,本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在銀行設立募集資金專戶,並連同保薦機構廣發證券公司於2016年8月26日分別與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農村商業銀行有限公司黃山路支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行營業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濉溪路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三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湖北鴻路鋼結構有限公司(智能化製造技改項目實施主體)、本公司並連同保薦機構廣發證券公司於2017年11月3日分別與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團風縣支行簽署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四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湖北鴻路鋼結構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二)公司具體開設的募集資金專戶信息如下:

三、 本次註銷的募集資金專戶情況

2019年6月26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議及2019年7月12日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批准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截止本報告日,上述募集資金專戶上剩餘募集資金及利息已按規定全部轉出,上述募集資金專戶將不再使用。為方便帳戶管理,根據《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和《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公司已辦理完畢上述募集資金專戶的註銷手續。上述與相關方簽訂的《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和《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相應終止。

特此公告。

安徽鴻路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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