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綿區檢察院充分履行監督職能 加強農用地保護工作

日前,一起破壞水田非法採砂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2名被告人主動履行己經生效的法院部分判決事項,向玉林市福綿區人民檢察院主動繳納了鑑定費、公告費,並登報向社會公眾公開道歉,同時正在積極履行被毀壞的農田修復等民事侵權責任。


該院在履行公益訴訟職責中,發現被告人林某某、張某某租賃位於福綿區福綿鎮某村5.48畝的水田,對其開挖採砂並出售獲利,造成8.65畝農用地被毀壞。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受損害,2019年10月5日,該院向福綿區法院提起公訴,追究2名被告人非法採礦罪的刑事責任,同時對其毀壞農田的民事侵權行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2019年12月11日,法院對該2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至11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 元,同時支持了檢察院的訴訟請求,責令該2名被告人共同承擔土地復墾義務、支付相關費用、登報向社會公眾公開道歉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2020年4月份,該院將去年辦理的已生效非法佔用、破壞農用地的3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被告尚未履行判決的內容移送福綿區法院執行。


據瞭解,近年來,該院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生態文明發展理念,充分履行公益訴訟監督職能,打擊轄區內非法破壞生態環境資源、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以實際行動為轄區生態環境的保護工作作出積極貢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