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疫情防控納入建築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管理

2月17日,市城鄉建設局出臺《關於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納入建築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管理的通知》(阜建管函〔2020〕7號),將我市建設領域各從業單位疫情防控工作納入信用評價管理。

通知要求建設領域相關從業單位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相關文件明確的法人單位主體責任,按照《阜陽市疫情防控期間建築業企業復工指南》要求,獲取復工通知書後方能復工復產。

對建設領域相關從業單位未落實主體責任,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出現未按規定對所屬人員開展全面登記排查的、不報、緩報、漏報疫情防控信息的、未獲取屬地建設主管部門復工通知書擅自復工的、復工復產後未按規定開展日常疫情防控的、發現疫情後未按規定進行應急處置或處置不合格便擅自復工的及其他違反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規定的六種情形,依照違反安全生產作業規程的相關信用評價標準實施信用懲戒。

建設領域從業單位未落實主體責任,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造成疫情傳播的嚴重後果,由建設主管部門參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實施信用懲戒:未按《阜陽市疫情防控期間建築業企業復工指南》要求進行疫情防控的,記錄責任單位六個月不良行為;造成1人確診病例、3人以下被隔離的,記錄責任單位一年不良行為;造成1人確診病例、3-10人被隔離的,記錄責任單位二年不良行為;造成1人以上確診病例的,記錄責任單位三年不良行為,三年內不得承接本市項目。

未按規定履行疫情防控監督職責被記錄不良行為的責任單位,其不良信用行為信息,將通過安徽省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及信用阜陽向社會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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