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紀委通報3起扶貧領域違紀典型案例

四川在線記者 王若曄

4月21日,遂寧市紀委官方微信“廉潔遂寧”通報近期查處的3起扶貧領域違紀問題。

1、遂寧市安居區常理鎮鯉魚溝村黨支部副書記李治興在辦理群眾低保工作中優親厚友問題。2016年,時任鯉魚溝村黨支部書記李治興違規將已退出低保的喻某再次納入低保戶,並與喻某協商,將1200元低保金給李治興堂妹李某治病。2016年至2017年,喻某違規領取低保資金共計840元。2020年1月,李治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李治興將涉案款1200元已退還喻某,喻某違規領取低保金840元已上交財政。

2、蓬溪縣常樂鎮庭英村原黨支部書記唐建生扶貧工作履職不力問題。2017年12月,庭英村貧困戶胡某患病在縣外入院治療,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和民政醫療資金救助後,自付費用27541.6元,佔總費用48.7%。2017年至2019年,唐建生作為庭英村脫貧攻工作第一責任人,工作不實不細,對醫療保障政策不熟悉,沒有及時詳細地向胡某宣傳講解衛生扶貧救助基金政策,導致胡某在患病住院後接近2年時間裡,沒有及時享受到衛生扶貧救助基金5000元,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1月,唐建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大英縣河邊鎮人民村黨總支書記田金礦、原雙石村監委會主任秦幫祿在實施專項扶貧項目中違反有關規定問題。2018年3月,田金礦、秦幫祿分別在擔任原雙石村黨支部書記、村監委會主任期間,違反工程建設招投標有關規定,違規確定該村專項扶貧項目施工單位。2020年3月,田金礦、秦幫祿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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