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一對夫妻“聯袂”冒充警察,騙取受害人信任,詐騙近30萬元。20日,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青山區法院獲悉,夫婦二人分別獲刑。
2018年8月,池某夥同妻子趙某某宣稱自己是人民警察,能夠疏通關係使高某的丈夫提前釋放,向其索要5萬元辦事費,同時要求其以轎車為抵押寫下5萬元借條。
高某信以為真,給付池某夫婦5萬元辦事費用後,並將轎車交與他們,後者將5萬元全部用於個人花銷。
同一時間段,池某又謊稱能為白某處理其兒子涉刑事犯罪案的相關事宜,索要辦事費用。白某信以為真,多次向池某轉款累計18萬元,池某將錢全部用於個人花銷。
案發後,池某夫婦將轎車返還給高某,並退還贓款5萬元。
青山區人民法院審理後查明,池某、趙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詐騙他人錢款,池某詐騙他人28萬元,趙某某詐騙他人10萬元。二人欺騙被害人用車抵押書寫借款5萬元欠條的行為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
最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池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零9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被告人趙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3萬元。(記者 張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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