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已经拓展到了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网络空间等各个领域,它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2020年以来,鄂州市公安局针对网络空间领域,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筑牢“网上城墙”,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市民,法律红线不容逾越。
散布虚假疫情信息 两地警方协作查办
今年1月底,海南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自1月23日起,连续在网上自称因武汉来三亚导致染上咳嗽发烧症状,借此辱骂海南人民等不良信息,同时多名网民也对此网络信息进行了举报。
接到举报后,海南三亚警方迅速开展工作,查明信息发布者董某(男,21岁,鄂州人)近期没来过海南,随即将线索和相关证据移交给鄂州警方。
鄂州警方立即开展相关工作,于1月29日将董某查获。经审讯,董某对其散布虚假疫情信息供认不讳。
随后,董某因散布虚假信息被鄂州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5日。
非法传播他人隐私 警方依法快速查处
1月28日下午,有群众报警称:含有他人个人隐私的信息在某微信群中传播,影响恶劣。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迅速展开侦查,发现李某(女,25岁)于28日将该信息私自转发给他人导致被传播。
1月29日,李某因非法散布他人隐私被鄂城区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无独有偶,1月31日,一条涉及他人隐私的信息在微信群中传播,沙窝派出所迅速查办,发现袁某(女,50岁)于31日将该信息私自转发至微信群并传播。2月3日,警方依法对袁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虚构事实编改传播视频 警方核查刑拘两人
2月22日上午,家住鄂州城区某小区的刘某(女,38岁,鄂州市人)虚构事实,编造疫情防控期间一老人“捡树叶吃”的视频并发到小区居民微信群。
余某(男,36岁,鄂州市人)在接到刘某的请求后,编改视频并附上编造文字,通过网络广泛流传,造成恶劣影响。
2月22日晚,公安机关依法传唤了刘某和余某,两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警方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传播疫情不实视频 两村民造谣惑众被查处
2月24日晚,鄂州市公安局华容区分局段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网上微信群有人传播疫情不实视频。
接到报警后,段店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于2月24日23时、2月25日8时分别将视频录制者熊某模(男,30岁,鄂州市华容区人)、传播人熊某龙(男,31岁,鄂州市华容区人)依法传唤进行调查。
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视频拍摄人熊某模当日中午在自家喝了几两白酒,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自行拍摄了不实视频并配上解说后,将视频通过微信传给熊某龙,熊某龙随后将该视频转发给他人,造成该视频广泛传播,产生不良影响。
2月25日,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给予熊某模、熊某龙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对此,鄂州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是受国家法律规范的公共空间。每位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上言论负责,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机都将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