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我國機動車保有量3.6億輛,其中汽車2.7億輛,汽車駕駛人4億。從數量來看,已經與美國持平。
在此形勢下,汽車保險問題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最明顯的表現就是汽車保險相關企業數量猛增。企查查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共有19.3萬家汽車保險相關企業,近十年企業註冊量穩步上升,年註冊量十年間增長了799%。
前不久,銀保監會官網發佈《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並將於2020年9月19日正式實施,高定價、高手續費、經營粗放、競爭失序、數據失真等問題將會日益得到改善。
在《指導意見》中,"加量不加價"是其中的重點,尤其惹人關注。具體的"加量"措施有以下幾點:
1、 賠付額度提升。改革後,交強險責任限額大幅提升,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
同時,無責任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2、 賠付範圍提升。改革前,商業車險有4個主險,分別是機動車損失保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機動車全車盜搶保險。改革後,盜搶險從主險中刪除,不需要單獨購買,如果車輛被盜搶,搶劫、搶奪,同樣可以通過車損險獲得理賠。
3、 免賠範圍縮小。改革前,"地震及其次生災害等"是免責條款,引發車友們的不滿。改革後,車險產品基本則覆蓋了地震、颱風、洪水等主要巨災風險。
以上這些無疑都讓有車一族高興不已,但車險也並非萬能的,尤其是在很多情況下,車險依然是不賠的,比如:
1、 未上牌新車無臨時號牌,臨時號牌過期。
以上涉及到違法駕駛,保險公司可以免責。
2、 車輛未按規定進行年檢或未通過年檢。
千萬不要想著逃脫年檢,要不吃虧的是你自己。
3、 車輛在營業性場所維修、保養、改裝期間發生事故。
比較罕見,先追究商家的責任。
4、 撞到自己家人。
免責範圍條款之內。
5、 因事故導致車輛內的物品損壞的。
假如你剛買個冰箱,結果出事故了,保險公司只賠償車輛損失,不賠冰箱。
6、 新增設備的損失。
車輛改裝要慎重,增加的東西不會賠。
7、 在正規的收費停車場丟車的。
保險公司會告訴你,先追究停車場責任。
8、 被保險人主動放棄追償。
如果不是特殊情況,大部分都不會這麼幹。
9、 人傷事故的精神撫慰金、訴訟費、仲裁費。
車險不包括其他其他方面的賠償,要麼費用自己出,要麼想辦法讓對方出。
10、 撞車後要求對方支付車輛折舊費。
這種所謂的間接損失,保險公司不管,要看雙方談判。
11、 車輛被盜未遂,但車鎖被破壞;車輛大燈單獨破碎;車輛輪胎單獨損壞,但車輛沒事。
說白了,單獨的車鎖壞了、大燈破了,輪胎爆了,自己想辦法解決,找保險公司沒用。
12、 報案不及時,可能不會賠;
超過48小時才聯繫保險公司就沒用了,所以要隨時注意自己的車輛狀況。
13、 違法駕駛,不予理賠。
喝酒吸毒,自己想想保險公司也不會賠,交警還會請你喝茶。
總之,車險雖然"加量不加價",買了車險不代表著萬事大吉,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才是重中之重。並且,安全記錄好的車主保費也會更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