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实施“自治管理”的几点建议

关于小区实施“自治管理”的几点建议

物管条例明确规定小区除可以由物业公司管理外,也可以进行业主自治管理,只要业主大会表决同意通过,业主委员会就可以组织全体业主对对自己居住的小区进行多种形式的自治管理。

一、小区自治的主要目的是:

1、降低业主费用支出,因自治业主无需在承担原物业公司利润、税费支出,业主所承担的就是人工费用、设备设施养护更新费用,及少许的办公费用。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任何费用。

2、由于是业主自我管理,减少和避免过去那种业主与物业之间久调不合的矛盾,因为是业主自我管理,所以业主对小区的公共设施可能更加爱护,对小区的日常管理,每一个人可能都会非常关心,这样就避免了过去那种,认为我交了物业费,小区内所有事都应该由物业公司来做,那种对公共设施的损坏漠不关心,对公共环境的监督和自我管理要求不高。现在自我管理,每一个业主责任心都会增强的局面。因业主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当中的爱护,这样可能比过去物业公司管理时比,会省下一笔可观的维修养护费用,省下的钱是业主的,业主就可以少交物业费,所以业主参与小区的管理热情会很高,有效地解决了过去那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淡局面。

二、小区自治管理可能需要以下几种保障措施:

1、以社区为主导,成立辖区的物业监管中心(建议由社区主任、居委会主任、小区业主代表组成),审批、监督、备案物业自治中心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及日常小区管理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增强业主对“自治中心”的信任度,同时又可以杜绝“贪腐”事件的发生。

2、以业委会成员或全体业主代表。为股东注册成立“***物业托管中心”,以公司的名义来管理自己的小区因有营业执照,所以具备法定的收费资质,这样就可完备收费功能,给业主开具正规的收费票据(或委托国企物业代办收费),同时也方便“物业自治中心”对外采购物资和外委合同的签订,从而堵塞因“自治中心”法律地位不健全,而产生管理和法律上的“漏洞”。这个公司和其他公司不同的是没有利润达到收支平衡就可以了。

总之,业主自治管理,从组织形式可以注册成股份公司也可以以民间组织的形式及业委会。对小区进行管理这种常识在全国范围内并不多见,这需要政府部门通过,帮助扶持通过探索是完全可以推广尝试的一种很好方式,对于社会稳定会起到很好的作用,小物业大民生,社区稳城市就稳定,城市稳定国家就稳,需要有关部门应该给高度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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