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知道和了解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你需要知道和了解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規劃許可證可分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這兩個證當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非常重要,這也是開發商賣房之前所必需具備的五證之一。當今有的不良地產開發商為了賺取到更多的利潤,在規劃好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上想辦法作文章。他們會通過各種關係和理由改變小區內的建設工程規劃內容,增加小區內的建築面積和小區的容量。通常他們的操作手段和方法是,在小區開發初期,開發商在賣樓時,提供的建設工程規劃證許可證,買樓人在開發商售樓處看到的,這是真實的原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樓盤建完後小區內的規劃一般都會發生變化,正常的變化無可厚非,因為他可能會使小區的功能更加合理,更方便業主的日常生活。可對於那些不良的開發商,變化的情況並不是這樣,通常小區的變化結果是,規劃建築的總面積都會變大,而不是變小,變化或增加的建築面積一般都是可供買賣的住宅面積,並不是各類公共配套設施。

開發商會通過加高樓層和佔用公共區域等方式,使小區內原規劃的建築面積增大,壓縮了居民的活動空間,從而在土地面積沒有變化的情況下,建築面積確增加了很多,這樣就會給開發商帶來非常可觀的利潤,由於多蓋的樓房不在原規劃範圍內,按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購買房屋子的業主是辦不了產權證的,但開發商並不擔心,因為大部分樓盤是預售樓盤,開發商可以先把沒蓋好的房子按預售方式先賣出去,現房他也可以先賣給你。這時候他們也不會著急,因為一般情況下樓房在售出後一到兩年才可辦理完產權證也屬正常。且基本上業主都是委託開發商辦理,或由開發商提供材料證件自己去辦理。這期間如業主諮詢或質疑辦證慢或提供的材料不全時,開發商通常的解釋理由是某某手續正在辦理,請耐心等待。通常大部分樓盤會在1-2年後才能賣完,在這一到兩年的時間裡。開發商會通過各種手段和方法虛構某種理由。到規劃局申請規劃變更,再辦出另外一個新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這個證才是最後給全體業主辦理產權證用的,這個證大部分業主看是不見到的,即使看到的人也不太注意和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有何區別。所以,有的樓盤業主買房後一般要在兩年左右才能拿到產權證,對此國家無政策要求,完全由開發商在購房合同里約定,這就給不良開發商運作此事,創造了時間和空間。

按政策法規要求,調整變更規劃是必須經過業主同意的(已預購房子的準業主),可不良開發商不會主動告知業主小區規劃變了,往往為走過場,把需要公示的內容粘貼在小區不太引人注意的地方,因如讓你知道全部規化變更內容,你可能就會“退房”或要求賠償損失。所以這個變更後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可能存在各種違規行為。規劃證的少許變更,可給開發商帶來上億元的利潤,最終是業主失去了應該屬於自己的空間和環境,在此提醒準備買房的業主,一定要看清買房前和買房後的規劃是否是有所變化,如有變化馬上要和開發商進行交涉,找出合理的解決辦法,及時挽回因失去的空間和環境給你帶來精神和物質上的損失。另外,業主是弱勢群體掌握的資源和開發商比是相當懸殊的,這就需要主管部門,替百姓看好這道門,小區規劃完成後非業主提出,就不能進行變更。如變更必須嚴格履行手續,還百姓知情權。以上所述觀點可能是個別現象,如有雷同,敬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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