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新规范,对我们买保险会有什么影响?现在买划算吗?

重疾新规范的意见征求稿已经在3月31日发布了,很多小伙伴懵了,我连保险到底有哪几种,分别能起到什么作用都还没搞清楚呢,这会已经要出新规范了?新规范的变化是好是坏,我也看不懂啊!

要搞懂新规范在说什么,我们先得搞清楚人身保险的分类,尤其是重疾险之前的分类和赔付标准。人身保险可以分为意外险、健康险、寿险和年金险四大类。重疾险就属于健康险中的一种。

这次重疾新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在业内业外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既有对我们有利的地方,也有对我们不利的地方。

有利的地方:

1.25种统一规定的重疾增加到了28种;

2.首次对轻症有了统一的定义,新规范里加入了最高发的3个轻症的定义;

3.对重疾险中的免责条款进行了统一规定;

4.部分重疾险的理赔标准放宽;

5.要求重疾险中不得含有保障范围高度重叠的疾病。新增疾病发病率极低的需要予以提示。限制了保险公司胡乱增加病种的行为。

不利的地方:

1.恶性肿瘤的定义标准发生了变化,赔付标准变严;

2.原位癌不属于新规中的严重恶性肿瘤和轻度恶性肿瘤定义范围,未来赔付存疑;

3.规定统一定义的轻症赔付比例仅为20%,未来轻症赔付比例受限;

4.甲状腺癌的赔付标准改变,TNM分期为Ⅰ期的甲状腺癌仅按照轻度恶性肿瘤赔付;

5.部分重疾险的理赔标准变严。

这里面对我们投保人最不利的就是恶性肿瘤赔付标准的改变。之前的重疾定义规范,采用的是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而此次修订稿采用的是《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标准。

从定义参考标准来看,是和国际接轨了,比如甲状腺的赔付标准,就和中国香港的重疾险定义相似了,我们不能说这样做是错的。但对比之前的重疾定义规范来看,恶性肿瘤是确诊即赔的,而新规则要求根据肿瘤形态学编码和分期来判断如何进行赔付。作为重疾险中赔付比例达到60%-80%的疾病而言,这样的变化显然是不利的。

因此我的观点也很明确,如果新规范的正式稿没有太大变化的话,在新规范实施前投保重疾险会更为有利!

重疾新规范,对我们买保险会有什么影响?现在买划算吗?


重疾新规范,对我们买保险会有什么影响?现在买划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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