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孩童小區內被撞 法援相助終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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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小援

發生車禍,是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一定會有事故認定書?如果沒有事故認定書怎麼辦?讓我們一起看看姑蘇區法律援助中心怎樣處理這樣一起援助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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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橫禍 年幼孩童嬉戲被撞

兩孩童小區內被撞 法援相助終獲賠

2018年9月中旬,姑蘇區某小區住戶崔某駕駛機動車在小區拐彎時,因未提前減速,撞倒5歲蔣某和3歲朱某兩名兒童。經醫院診斷治療,蔣、朱兩名兒童一人骨折氣胸、一人開放性損傷,兩家需分別擔負2-6個月的家庭收入用於治療,經濟壓力和精神傷害讓兩個本不富裕的家庭蒙上了陰影。

因事故發生在小區內道路,交警無法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肇事者崔某投保交強險和商業險,但保險公司以缺少事故認定書為依據,拒絕理賠,崔某與保險公司相互推諉,事情陷入了僵局。一年多時間,蔣父、朱父往復各處奔波,希望獲取賠償,卻遲遲沒有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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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無門 律師幫忙支招

去年12月,多番求助未果的蔣父、朱父來到社區尋求法律諮詢,負責接待的金門法律服務所周俊昌詳細瞭解了案件情況。經瞭解,蔣父是一名快遞員,蔣母是一名超市打工者,而朱父是工地務工人員,朱母是商店售貨員,均為來蘇務工人員,兩個家庭都符合法律援助條件。一場車禍,讓原本就並不富裕兩家人陷入困境,不僅有生活上壓力,也有對孩子後續健康的擔心。

為了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權益,對於受傷較重的蔣某,周俊昌立即建議蔣父申請司法鑑定,當場和蘇州同濟醫院司法鑑定所聯繫,對護理期和營養期作出鑑定,同時協助兩人向姑蘇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援助中心審核後,指派熟悉案情的周俊昌負責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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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到渠成 歷時兩年賠償如數到手

周俊昌針對案情,指導當事人充分準備各類證據材料,在他的細緻準備下於今年8月在姑蘇區人民法院成功立案,要求肇事者及保險公司賠償兩原告醫藥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費、營養費及護理費等相關費用。

不久前,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鑑於庭前證據材料準備充分,法院最終判決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兩個受傷兒童的醫藥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費、營養費及護理費合計4.88萬元,從立案到庭審,僅僅10天,人身傷害賠償金終於如數到達兩個家庭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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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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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開車回家莫心急,小區道路更要注意。

小援建議:

1、車輛在小區內行駛應注意控制車速,注意觀察,車輛轉彎時如視線受阻,比如有綠化帶或其他車輛遮擋,可採用鳴笛、切換燈光等方式提醒,必要時可停車觀察,避免事故的發生。

2、家長及監護人須加強對孩子的監管看護,增強孩子識別危險、遠離危險的能力。

3、一旦發生車輛交通事故,要留存證據並及時報警,最大限度地獲取法律保障,減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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