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養老金的目的何在?

樊廣文1


中人:退休時說正改革,按14年的工資標準計算養老金;15歲工資調整時是按14年的人頭調資的,可又說你已經退休了,不能調整了。一來一往,少發了一千多。


父城百姓


2014.10.01.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實行改革。之前已經退休的叫“老人”,之後參加工作的叫“新人”,之前參加工作之後退休的人員叫“中人”(針對在編人員而言)。其養老金計算方法釆用“老人老辦法、中人中辦法、新人新辦法”,併為“中人”設置十年過渡期即2014.10.01.一一2024.09.30.。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在職人員將要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保險。(在編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非在編人員參加企業養老保險。)

“老人”的養老金仍然按照原來退休費的既定標準發放,“新人”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已經制定出來了(與企業的相同)。“中人”養老金的計算公式與“新人”的計算公式一樣,另外增加了“過渡性養老金”。

2014.09.30.以前,“中人”沒有實際繳費,但也無需補繳。國家將養老保險改革前“中人”的工齡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設立了與之相對應的“過渡性養老金”。由於其中的一些“參數”較難確定,因而自2014.10.01.至今退休的“中人”,依然按照2014.09.30.時的工資標準ⅹ根據工齡所在的檔次所採用的比例而計發的“臨時養老金”。很有可能,過渡期內退休的“中人”都要照此辦理。對過渡期後退休的“中人”,再正式按照“中辦法”來計發養老金(到時“參數”就確定下來了)。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新人”以及將在過渡期後退休的“中人”,一律要補繳養老保險(包括職業年金)。過渡期內退休的“中人”不需補繳,已經繳納的要退還給本人(包括退休人員)。這樣在十年過渡期內退休的“中人”,由於沒有“過渡性養老金”,加上參與了在職人員的工資調整,同時還領取了各項津貼、補貼,再說即便按“中辦法”計算出來的養老金也不一定就高於“臨時養老金”,因而也就不存在所謂補發養老金問題。更何況“中人”退休時的養老金並不低於“老人”退休時的退休費(同等條件下)?!

“新人”‘自參加工作之日,就要繳納養老保險;等退休時,按照與企業“新人”相同的計算公式來計發養老金。只有到了那個時候,才能算真正實現了“並軌”。

(企業也有“老人”、“中人”、“新人”之分,在此就不贅述了。)


朱睿談人生


現在中人退休金的理順補發和農民工討要薪酬差不多。老闆說:現在沒錢有錢了一分錢不會少你們的,有錢就給你們了。但是老闆從來不說什麼時候有錢。中人退休金也是這樣。總是說,該你們的會一分錢不少給你們 絕不讓中人吃虧。但是接近六年時間了,從來不明確承諾什麼時候給中人理順補發退休金[尬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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