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之殤:“售”出來的牢獄之災 ——被銀行卡葬送前程的大學生

銀行卡之殤:“售”出來的牢獄之災 ——被銀行卡葬送前程的大學生

民警辦案中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網絡詐騙案件不斷增多。網絡詐騙中,騙子絕不會用自己的身份證辦理銀行卡,而是收購他人實名註冊過的銀行卡,來逃避法律制裁。於是,以非法買賣銀行卡的完整“灰色產業鏈”悄然形成。隨著廣州“1·07”特大販賣對公賬戶和銀行卡案的破獲,輝縣市一條售賣銀行卡的利益鏈逐漸浮出水面。目前,在輝縣市公安局西平羅派出所的努力下,已有10名20歲左右的嫌疑人落網。

4月10日上午,淅淅瀝瀝的小雨下個不停。輝縣市西平羅鄉派出所內,副所長呂中原正在整理案卷。這起從2019年8月份開始偵破的案件基本完結,10名犯罪嫌疑人落網。當天,當地法院依法開庭審理。

一邊翻看,一邊皺眉,對於這群販賣銀行卡的年輕人,呂中原深表惋惜。“如果這些孩子的法律意識強一些,家庭教育嚴一點,或許就不是現在的情況。”

<code>被銀行卡葬送前程的大學生/<code>

10個落網的嫌疑人中,讓人最可惜的是大學生吳某。抓獲吳某其實挺容易,他的上線宋某將他供出後,民警很快就鎖定吳某的位置是豫南某大專院校。吳某在老師和同學眼中品學兼優,還曾代表學校參加比賽得了獎。吳某被教導處老師請到民警面前時,還是一臉迷茫。在民警的提醒下,他才明白是銀行卡的事情。只是販賣銀行卡信息會獲罪他卻不知道,在聽到事態的嚴重性後,他當場大哭起來。面對民警訊問,他和盤托出參與的全部過程。

吳某的上線宋某其實是他在老家輝縣的一個朋友。2019年5月份,宋某告訴吳某想通過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一款價值3000多元的手機。但分期付款需要擔保人。面對宋某的請求,吳某不好意思拒絕,就充當起了擔保人的角色。可讓他意外的是,宋某僅還了一期,就不再還了。還是大學生的他也沒有足夠的錢來償還分期付款,所以很焦慮。

有一天,宋某找到他,說可以利用自己的身份證信息去銀行辦一套銀行卡,一套包括身份證信息、手機卡號、U盾、銀行卡等在內的套餐可以售賣400元錢,售賣的這些錢正好用來償還分期付款。著急完成分期付款的吳某沒有多想就答應了。當時還不滿18歲的他在輝縣的各大銀行均無法辦理。後經過宋某介紹,在其他縣辦理了銀行卡。

就這樣,在宋某的建議下,吳某獲悉了另外一種賺錢門道,就是介紹他人辦理銀行卡,售賣的400元給對方300元,自己可以從中賺到100元。於是,在吳某的介紹下,他的另外一個朋友也辦理了銀行卡及其他手續。

兩張銀行卡帶來不足1000元錢收益,卻換來了吳某6個月的牢獄之災。“有了這次經歷,他一生將無緣參軍入伍、報考公務員等,好好的前程就這樣沒了。”民警可惜地說。

(平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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