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纠纷,如何拿回自己的土地?

用户6074854046953


针对农村土地纠纷问题该如何解决?观点如下:

首先,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屡见不鲜,法治社会的今天,解决该问题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们大家首先都能想得到的办法。

其次,农村土地出现纠纷原因有很多,比如农村的民风民俗,赡养老人的会继承老人的土地,并没有任何的证据或者签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材料,这就导致了子女之间对老人的土地的归属问题产生分歧和觊觎。我身边就有这样一个例子:老人过世多年,有6子4女,子女已经年近花甲,还因为土地闹了好几年,4儿子赡养老人给老人送终,按照农村的习俗老人的财产均应4儿子继承,但6儿子因为老人过世的时候是他抗的灵头帆,因此应该分给他4亩地,因为是一奶同胞亲兄弟,4儿子不想闹僵,找来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可是6儿子纠缠不休,两人又闹得不欢而散,4儿子无奈走的时候留下一句话:那就法庭见吧!后来村委会工作人员帮他分析一下,如果走上法庭,老人的财产所有子女都有继承权,最后也不剩什么了,后来6儿子放弃争夺土地,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最后,总结一下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的解决办法:

第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能和平协商解决的就和平解决,毕竟不是亲人就是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法理不外乎人情,这也是我们需要考虑的。

第二,协商解决不了的,那就只能走法律途径,搜集土地归属的证据,这也是最行之有效、最彻底的解决办法。




莫不静好40


嗨大家好,我是那个只会说实话不会装糊涂的俺是村里人儿。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关于农村土地纠分,如何拿回自己的土地,我的回答是这样的。
一:农村土地发生纠纷,先找村委会调解。调节不好的,再找乡镇政府调解,最后才能去法院合法解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委会或乡(镇)政府调解解决。一般土地纠纷案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解。当事人对行政调解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解的法院不予受理。
三:土地争议未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都不可以改变土地现状和地上附着物。
四:也是最关键的一点还是要看你们五户的土地使用协议书,如果像您说的只是口头协议的话,对方又不承认当初的口头协议双方当事人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的,则认定口头约定无效。就只能走司法程序了。
我的回答完毕,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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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是村里人儿


大家好,我是苗乡妹子香香。关于农村土地纠纷如何拿回自己的土地?

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得到大力推广,但是,各地区农村在开展土地确权工作时,出现纠纷的比例达一半之多;那么咱农民朋友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确权纠纷容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1、依法取得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侵害时引起的权属纠纷。

2、对现有权属界线的争议。

如何处理土地确权纠纷,当然,能协商解决最好

自己来,双方自愿协商解决

纠纷发生后,双方在自愿能互相谅解的基础上,以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为前提,自行协商,自行解决。可是这样的解决并没有说服力,一旦产生分歧,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处。

纠纷严重,靠政府解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

那么,政府是怎么处理确权纠纷的呢?

还是先调解,实在不行就……

调解是由第三者从中调停,促使当事人和解的一种方式。土地纠纷是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属于行政调解。它是根据《土地管理法》授权进行的,具有行政效力。

调解的程序是:

①受理纠纷当事人的申诉。

②地权纠纷的调查。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诉及地权地界的证明文件进行调查。

③调解。土地管理部门依据政策、法规,根据调查结果,向当事人进行宣传、说服工作,使认识逐步趋向一致,使纠纷得到解决。

④签订调解协议书。

调解不成,只能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仲裁的一种形式,是有关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依照法律对纠纷作出的公正的具有约束力的处理决定。

裁决的程序是:

①当事人提出裁决申请。

②调解。土地管理部门在做出裁决以前,要在纠纷当事人之间再次做出调解。

③裁决。裁决前应书面通知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到场。土地管理部门依据法律和调查结果,本着保障合法权益,有利团结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原则,作出决定。

最后切记,无论什么情况,这六个原则必须遵守

1、承包的用地面积小于实际用地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标准。

2、已被合法占用并拿到补偿的土地直接从确权登记的土地面积上减出来

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比如:荒废已久的土地就不计算在内了

4、用作公益用地的情况处理,什么叫做公益地呢?如:村组内所建公路、机耕路、塘、坝、渠、学校、办公室等生产公益事业占用的承包地。

其中处理分为两点: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

未享受一次性补偿的,仍按原农村二轮可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到户清册备注栏中注明情况。

5、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这个处理方法是在不违背政策的前提下,由村民组织实行民主协商解决,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6、未获得审批而先出行建设改变用途的,一律不予进行确权处理。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一旦出现了纠纷,我们应当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如果对大家有所帮助的话,可以转发给你需要的亲戚朋友。最后借大家发财的双手点一下赞,关注一下我,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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