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漲停板”再現!房價漲跌超15%需備案!

11月23日,深圳出臺《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該意見稿中提到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經備案的銷售價格,明碼標價銷售商品房。確需調整銷售價格且調整幅度超出備案價格15%的,應當在調整價格前辦理備案變更。”該消息一經曝光,立即引發網友熱議。有人將其理解為“房價漲跌停板新規”

房價“漲停板”再現!房價漲跌超15%需備案!


然而,當地的政策中並未提出“房價漲跌不得超過15%”的相關字眼,而是指房價調整幅度超過15%的,要重新申請備案。相關專家解讀表示,該政策對於樓市有一定利好,是對過去紋絲不動的限價政策的適時調整,房價調整在15%以內的,房企有了決定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