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書生效十年被告申請再審,證據已滅失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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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書生效十年,被告依法是不能申請再審的。你說得很可能是被告一直進行申訴,導致法院自己啟動審判監督程序,予以再審。


侍江律師


調解書生效十年被告申請再審,證據已滅失怎麼辦?

這個恐怕難度很大。調解書畢竟跟判決書不一樣,這是當事人在自願的基礎上所達成的協議,所以即便調解書的內容可能與部分事實存在不一致,那也不會根本上影響調解書的效力。《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一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所以若沒有證據證明違反自願原則或內容違法,那再審的難度本就很大。

另外一個則是申請再審期限。根據規定,再審應當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若沒有新證據的話,現在已經超過十年,再申請再審也已超過期限而不被支持。


葉律師


被告申請再審的話應該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十年才提出不符合受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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