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開展電線電纜和防爆電氣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開展電線電纜和防爆電氣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開展電線電纜和防爆電氣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

市監質監〔2020〕1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委、廳):

電線電纜和防爆電氣作為重要工業產品,其質量狀況直接關係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為抓好電線電纜和防爆電氣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切實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牢牢守住不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件底線,市場監管總局決定自2020年10月至11月中旬,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一次電線電纜、防爆電氣產品質量安全集中專項整治。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持問題導向,明確整治重點

(一)重點產品。根據近年來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情況,本次整治以電線電纜中的交聯聚乙烯絕緣阻燃低壓電力電纜(含無滷低煙型),以及防爆電氣中光源為LED的防爆燈具為重點。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可根據本地區質量狀況確定重點產品。

(二)重點區域。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以本地區電線電纜、防爆電氣產業聚集區、銷售流通集中區為重點區域開展專項整治。

(三)重點問題。電線電纜(交聯聚乙烯絕緣阻燃低壓電力電纜)以阻燃、無滷低煙性能不滿足標準要求,未實施交聯工序等問題為重點;防爆電氣(光源為LED的防爆燈具)以隔爆結合面參數、抗衝擊試驗指標不符合標準等問題為重點。

(四)重點企業。近5年國家或地方監督抽查結果不合格,以及存在質量違法行為或被消費者投訴舉報、媒體曝光的電線電纜企業;2019年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工作中發現問題較多的防爆燈具生產企業和銷售經營單位。

(五)主要措施。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針對以上重點產品,組織開展到生產企業現場的監督檢查,突出檢查可能造成不合格的環節和方面,必要時開展產品抽查檢驗;責令企業對發現的問題,整改到位,逐一銷賬。

二、採取有效措施,推進專項整治

(一)電線線纜專項整治。

1. 檢查阻燃、無滷低煙性能是否滿足標準要求。針對阻燃護套料不能滿足90度耐熱等級,交聯聚乙烯絕緣無鎧裝阻燃電力電纜阻燃性能不合格,以含滷或低滷材料代替無滷低煙材料等問題,要重點圍繞生產企業是否按《額定電壓1kV(Um=1.2kV)到35kV(Um=40.5kV)擠包絕緣電力電纜及附件 第1部分:額定電壓1kV(Um=1.2kV)和3kV(Um=3.6kV)電纜》(GB/T12706.1-2020)的規定採購耐熱90度護套料、無滷低煙阻燃電纜料(含絕緣料和護套料),是否做好原材料進貨查驗記錄。要重點查看交聯聚乙烯絕緣無鎧裝阻燃電力電纜是否具有隔離層,包覆的隔離層是否為玻璃絲纖維帶(應無法燃燒)等情況。

2. 檢查是否按工藝要求實施交聯工序。針對不按工藝要求進行交聯工序,導致交聯聚乙烯絕緣材料交聯度低、產品耐熱等級降低等問題,對於溫水(蒸汽)交聯工藝,主要查看溫水池或蒸汽房單次交聯容納電纜盤的數量與相應的交聯時間要求(看交聯工序操作說明),倒推交聯工序產能與實際產量是否匹配。對於紫外光交聯工藝,可以通過現場抽取已交聯產品(絕緣內層),觀察生產企業檢驗人員進行熱延伸試驗是否合格進行判定,且儘量抽取生產的最大規格產品檢查。對於輻照交聯工藝,查看是否自備輻照交聯設備(電子加速器),如企業對該工序實施委託加工,則查看加工合同與委託加工數量是否一致,必要時可到被委託單位追溯。

3. 開展企業現場產品抽樣檢驗。現場抽查的產品以發現問題為導向,考慮到樣品量及工藝結構情況,主要抽查:(1)ZC-YJV-0.6/1 (3-5)芯(16-50),(2)WDZC-YJY-0.6/1 (3-5)芯(16-50)產品。主要檢測指標要包括:導體直流電阻,絕緣熱延伸,絕緣熱收縮,成束燃燒試驗,pH值、電導率、透光率(無滷低煙產品)。

4. 企業整改基本要求。建立完善的合格供應商評價制度、原材料採購質量控制制度;溫水(蒸汽)交聯設備設施要與生產規模相匹配;加強產品出廠檢驗,每批次產品均應進行絕緣熱延伸試驗。

(二)防爆電氣專項整治。

1. 檢查隔爆結合面參數是否滿足標準要求。要對隔爆螺紋或非螺紋隔爆面進行檢測,檢查產品的隔爆接合面表面是否存在氣孔、沙眼、油漆、鏽蝕、爛牙等情形,判斷隔爆接合面有效配合長度、間隙和表面是否符合有關標準規定。要查閱銷售臺賬或成品倉庫,檢查已售出或庫存產品的型號規格是否按照GB3836.1標準附錄D要求,委託有資質檢驗機構出具了試驗報告,是否具備防爆合格證書。對產品零部件和成品的防爆結構,尤其是透明件與外殼配合處的防爆結構,要與有資質檢驗機構認定的產品設計圖紙一致性進行檢查,檢查是否存在擅自變更防爆結構或隔爆結合面參數等不符合標準規定的行為。

2. 檢查抗衝擊試驗指標是否滿足標準要求。防爆燈具外殼和透明罩,是影響產品防爆安全性能的重要零部件。針對部分企業不按照GB3836.2標準規定逐件開展、或不開展隔爆外殼水壓試驗,違反標準規定、擅自更改產品防爆外殼和透明罩厚度或結構等問題,要現場檢查水壓試驗機能否正常工作;由企業工作人員按GB3836.2標準規定對隔爆外殼進行水壓試驗;水壓試驗機設備數量與生產規模是否相匹配,查看水壓試驗記錄是否保存完整;查看隔爆外殼、玻璃透明罩能否承受規定壓力的水壓試驗;以有資質檢驗機構確認符合標準的產品設計圖紙為依據,檢查生產企業是否擅自改變隔爆外殼厚度、玻璃透明罩材質和防爆結構。

3.企業整改基本要求。建立完善的合格供應商評價制度、原材料採購質量控制制度;保障機械加工設備精度並確保設備數量與生產規模相匹配;加強產品過程檢驗和出廠檢驗。沒有進行產品型式檢驗的,督促儘快委託有資質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三、加大執法力度,嚴查違法行為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對在專項整治中發現的質量違法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或無生產許可證、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組織生產的違法行為,要予以嚴厲打擊;對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嚴重違法企業,要報請當地政府依法取締。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整治工作,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及時總結好的做法,加強經驗交流,於11月15日前組織完成本次專項整治工作,並形成報告反饋總局質量監督司。

聯繫人: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監督司 秦樹桐

電 話:010-82262225

郵 箱:[email protected]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0年9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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