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你的出行息息相關!多條交通違法處理程序規定5月1日實施

  央視網消息:據瞭解,今年5月1日即將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還包括縮短交通違法行為審核錄入時限,群眾可提供交通違法行為舉報線索等規定,這些都與老百姓的出行生活息息相關。

與你的出行息息相關!多條交通違法處理程序規定5月1日實施

  按照新規定,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交通違法行為照片或者視頻等資料,經查證屬實的,今後可以作為處罰的證據,交管部門將參照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審核標準進行審核。

  與此同時,公安交管部門將通過細化相關措施,規範群眾舉報交通違法行為工作,同時鼓勵各地實施無償舉報交通違法行為。

  在汽車租賃方面,因為很多承租駕駛人既不在交通違法行為地,也不在機動車登記地,租賃汽車交通違法行為處理一直是個難題。將於今年5月1日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明確,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交通違法行為信息,能夠確定實際駕駛人的,公安交管部門可以將該交通違法行為由機動車名下變更至實際駕駛人名下。

  為提升交通違法行為信息的及時性、告知率,從5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門的審核錄入時限,由原來的10日減少到5日,告知的渠道除了手機短信、移動互聯網程序、郵寄等方式以外,還增加了交警在執勤執法過程中,發現機動車有逾期未處理的違法行為,當場告知當事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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