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司法所如期举行解矫宣告

解除社区矫正宣告是社区矫正环节的最后一步,也是体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重要一步。近日,龙门司法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如期为社区矫正对象举行解矫宣告,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档。

社区矫正对象祁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平原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社区矫正期限四个月。祁某于近日期满解除社区矫正。

在解矫宣告仪式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祁某宣读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安置帮教告知书》,发放了解除社区矫正证明,重点强调了解除矫正时间节点和在安置帮教期间的注意事项,另告知其在疫情期间减少外出,注意自我防护。

祁某表示虽然她只接受了四个月的管理,但这足以影响她的一生,初入矫司法所干警对她的谆谆教诲,参加社区服务时的内心燃起的社会责任感,在新冠疫情最严重期间司法所的人性化网络管理,都使她感受到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和对其人权的尊重,祁某表示在今后的日子里一定遵纪守法,带动家人朋友学法守法,努力回报社会。

  疫情之下,龙门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从未间断,截至目前已如期为6名社区矫正对象举行解矫社区矫正宣告,有效的维护了辖区内经济社会安定和谐发展。(马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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