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发出公告 《山西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本报太原4月17日讯(首席记者 贠娟绸)4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发出公告: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修改后的《山西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6日。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山西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草案)》,拟在2020年5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复审。

社会各界群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发送电子信件至[email protected],寄送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是太原市迎泽大街319号,邮编为030073。

信封右上角请注明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草案征集意见。


分享到:


相關文章: